高雄新興分局今(1)日上午驚傳遭到檢調搜索!分局偵查隊內的1名李姓員警利用警政系統等查詢個資,並提供給友人,高雄市警局自檢後報請高雄地檢署偵辦,檢方上午兵分2路到分局辦公室與李員住家進行搜索,當場將其帶回地檢署偵辦。
高雄地檢署下午針對此事發表最新說明,在9月下旬曾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自檢清查發現疑似員警洩密情事,當時指派主任檢察官陳彥竹、檢察官李汶哲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督察室及政風室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
檢方在今日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41歲李姓員警位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之辦公處所及住家執行搜索,扣得手機等證物,並將李姓員警帶回高雄地檢署進行訊問。
高雄地檢署解釋,本案為檢察官指揮高雄市刑大偵辦另案某民眾涉嫌洗錢等案件,經高雄市刑大承辦員警檢視該案相關證物後,發現新興分局李姓偵查隊員警疑有不當利用警政系統、165反詐騙諮詢系統查詢個資,再提供給友人,而涉犯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之情事。檢察官訊後當庭聲押李員,經高雄地院審理,晚間11時許高雄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新興分局在今晚11時58分發布訊息表示,李員經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獲准,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之規定,將李員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予以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