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要認為母愛是天職:你可以選擇不要生小孩,但是請在婚前就跟他溝通。如果決定要生孩子,請好好愛他,但不要認為生養孩子是媽媽的責任,你跟你先生要一起努力。如果你發現,沒這麼愛孩子,請不要有罪惡感,更不要強迫自己當一個稱職的媽媽,好好跟先生溝通,分攤照顧孩子的義務,讓他可以順利的成長。沒什麼「你是女人,一定要照顧家庭」這種說法。
7.不要放棄自由處分金與家庭生活費用:雖說自己賺錢自己花最爽,但如果真的選擇在家當全職的家務管理者,請認真的跟老公討論家庭生活費用的分攤。不要接受低於一般水準的「賞賜」,老公給你的錢不是你乞討來的,而是你應得的,畢竟這是家庭生活費用。同時,你也可以跟他主張自由處分金,這是零用錢的性質,法律已經保障你有這樣的權利,既然他要你全職照顧家庭,這就是你應得的。如果他不能或不願意給,那麼請出門工作。
8.不要外遇:離婚以前,請不要外遇。曖昧簡訊、牽手、接吻等等,都是侵害配偶權的行為,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如果跟配偶以外的人做愛,更可能涉及通姦罪。不小心懷孕,要墮胎還得經過配偶同意,萬一你要是超過一個月沒跟他發生性行為,你哪來的臉要他同意簽字?
如果不能白頭偕老,那就早日超生,外遇不會讓你快樂,只會讓你覺得生活很煩而已。
編按:司法院大法官會議2020年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立法院也三讀修正通過,刪除刑法通姦罪相關規定。
9.不要任意開口離婚:離婚這種事情是這樣,要就一刀斃命,千萬不要拖泥帶水。隨口說離婚,非常愚蠢且沒意義。婚姻如果可以修補,那就好好協商,不要因為他沒幫你買珍珠奶茶,你就尋死尋活要離婚,隨便提離婚,法官只會要你回家吃自己。
10.不要忍耐:忍耐不會是好事,只會讓你得內傷,傷重以後,就會不治死亡。一旦有事,請開誠布公好好談,離婚不是壞事,只是兩個人無法過而已。但如果無法過,還忍耐撐著不離婚,那麼就是壞事了。委曲求全,最後只會顧此失彼,最後失去自己。
人生很短,幸福很長,結婚或單身都好,但是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或伴侶,這是你爸最想給你的話,即使結婚,也請在保留自己的獨特性的前提下,與另一個人共同努力。沒有經營的婚姻,不如單身就好。
喔,對了,他還說,他永遠愛你,不開心的時候,記得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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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