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年8月曾發布新聞稿指出,任何在網上宣揚大麻無害或教導使用大麻的行為,無論是國內外,都可能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台灣綠黨黨主席李菁琪律師對此提出質疑,甚至向台北地檢署告發特斯拉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指控他在2018年某節目中吸食大麻捲煙,涉嫌引誘施用二級毒品罪,本案日前以「查無犯罪」簽結。
法務部今年8月曾發布新聞稿指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是公開散佈「大麻無害言論」就可能構成引誘他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皆受《刑法》效力所及,依據《毒品防治條例》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強調檢察機關將持續嚴查大麻犯罪,從源頭刨根,以維護社會秩序和公眾安全。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李菁琪表示,台灣解嚴已35年,國家不應以刑罰方式阻止民眾討論大麻議題,「我今天只是在網路上討論大麻合不合法,或是討論大麻這個物質好不好,居然可能要進去關7年,戒嚴的時候都沒有這麼可怕」,她進一步指出,若依法務部的見解,所有在海外從事合法大麻產業工作的台灣人可能都會被列入黑名單,禁止入境。
李菁琪為凸顯法務部新聞稿的荒謬性,今年8月11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馬斯克,稱他2018年接受網路節目訪談時,在節目上公然抽大麻捲菸,還放寬旗下平台「X」(前Twitter)對於大麻廣告相關的管制力度,有鼓勵大麻合法化、煽動他人吸食之嫌。除此之外,李菁琪更找來2位參與大麻相關音樂創作和倡議大麻合法化的民眾到北檢自首,當時北檢收案後,一度將馬斯克列為「他字案」被告。
台北地檢署經過調查後,認為馬斯克在該節目中所吸食的大麻菸是由節目主持人提供,且他本人並未有示範捲菸等動作,也無語言上誘導他人吸食的行為。此外,依據外媒報導,馬斯克曾因捲入大麻爭議,被美國聯邦政府監管一年,他本人也曾多次公開表示吸食大麻無生產力或任何好處。因此,檢方認定馬斯克並無引誘他人施用大麻毒品的犯意,最終以本案查無犯罪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