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處長想買iPhone給妻女,竟把歪腦筋動到公款上!曾任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長的鄭君健,涉嫌在任內期間使用公費購買iPhone送給妻女,事跡敗露後被傳喚問訊,並諭知10萬元交保。案經調查,檢方昨(8)日依貪污侵占罪起訴鄭君健,但也請求法院減輕其刑。
根據起訴書,鄭君健在2019年1月14日至今(2023)4月10日任職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長,後來被調職為參議,並在8月辦理退休。不料,鄭君健為了想要iPhone的女兒,竟在擔任交通處長期間,以「為辦理活動或外出會勘時公務所需」為由挪用公款,先是在2020年核銷購機費8000元,再貼錢於當年7月2日以續約方式買下要價13300元的iPhone 11,並將其送給女兒。
鄭君健2021年8月因想申辦新的公務機,又為了讓女兒可以繼續使用該iPhone 11,還以不明方式獲得的鏡面破損、無法開機的黑色iPhone11當做替代品,藉此辦理iPhone 11的報廢,好讓他得以申辦新的公務機。不僅如此,鄭君健又在去(2022)年以同樣理由,再度核銷8800元的公務機費用、以續約方式申辦白色款式的iPhone 14,將其作為生日禮物送給愛妻。
嘉義地檢署今年3月接獲檢舉後立馬展開調查,並在掌握證據後前往嘉義市政府交通處、鄭君健住處搜索,並傳喚鄭君健和其家人等人到案說明,最終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起訴鄭君健。不過檢方考量鄭君健是一時失慮犯錯,再加上鄭君健以上述方法獲得的手機市價未達5萬元,情節輕微,又因鄭君健坦承犯行、上繳犯罪所得財物,因此也請求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