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驚傳電梯墜落意外!一對外包商夫妻昨(6)日下午3時左右在新北市蘆洲某國小施作無障礙電梯工程,怎料施工中途電梯竟突然自行啟動,導致女子來不及閃躲、上半身被夾住,嚇得丈夫趕緊報警求助。警消人員雖將女子救出送醫搶救,但女子臉部嚴重變形、左手前臂骨折,最終仍宣告不治身亡,全案始末仍待調查釐清。
初步了解,現年51歲的莊姓男子和42歲的王姓女子是一對工程外包商夫妻,2人昨日前往新北市蘆洲某國小進行無障礙電梯的裝設工程,夫妻倆下午3時左右都在安裝玻璃。不料,電梯竟突然自行啟動,但王女並未察覺,導致上半身被卡在電梯,而莊男聽到聲響回頭一看,才發現妻子血濺四處、動彈不得,嚇得趕緊報警求助。
警消人員獲報後立馬趕往現場,並利用破壞器材協助撬開電梯,將王女救出送醫,但王女臉部嚴重變形、左手臂前臂骨折,被救出後已沒了呼吸心跳,最後仍宣告不治身亡。警方事後在現場拉起封鎖線,並通知鑑識小組前往採證、通報工務局人員到場會勘。
新北市府蘆洲警分局、勞工局和工務局派員到場調查後,得知事發前莊男為了測量電梯距離,曾命另一名60歲的李姓工人按電梯,怎料卻讓電梯裡的「配重捶」墜落,電梯廂也跟著掉下,導致王女頭部遭砸傷、頸部被夾住,送醫後重傷不治。李姓工人為此被依過失致死罪函送法辦,但詳細肇事責任則仍待王女的確切死因出爐才能判定。
新北工務局指出,此案是為裝設鋼骨構造無障礙電梯、昇降組,並於6月16日開工,但因查出現場未做好安全維護,將依違反《建築法》處承造人、監造人或拆除人6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目前也已勒令現場停工,在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施工。另外,若調查後確認雇主涉有過失,則會依涉嫌《職安法》函請司法機關偵辦,嗣後如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緩刑裁判確定時,再依職安法處3至3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