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母親目睹「兒子性侵女兒」,但當下她害怕孩子坐牢並未向警方報警,而僅提醒兒子「她是妹妹」。兒子狼行長達7年,母親都不曾報警,直到女兒懷孕才讓事件曝光。
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一名單親母親和兒女生活在兩房公寓裡。2010年母親走進廚房時看見當時13歲的兒子與5歲女兒全身赤裸,母親詢問兒子「在做什麼」,兒子並未回答,母親僅說「她是你妹妹,不可以對她做這樣的事情」。當天稍晚母親在女兒內褲上看見污漬,並詢問兒子是否「性侵妹妹」,兒子則搖頭否認,母親則再次提醒「她是你妹妹」。
檢方指出,母親早在2010年就發現兒子狼行,卻未對女兒採取任何保護行動,也未要求兩人分房睡。2017年母親某晚被聲音驚醒,掀開被子後看到當時20歲的兒子正性侵12歲的女兒,母親也僅再次提醒「她是你妹妹」。
2017年11月,母親得知女兒月經2個月沒來,便讓她驗孕,結果呈現陽性。她趕緊帶女兒至婦產科診所確認,當時有人建議她向警方報案並帶女兒去醫院進行全面性檢查,不過母親擔心兒子被捕,並未聽從建議。母親帶著女兒到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的一家診所進行墮胎,不過診所以「胎兒超過8周」為由拒絕了,母親則決定讓女兒生下孩子。
2018年1月,女孩太久沒去上學,學校聯繫了母親詢問狀況。母親便謊稱「女兒身體不適要退學」,學校則請她提供醫師證明。校方察覺不對勁,便通知了社會及家庭發展部兒童保護服務局,案情才曝光。
女孩於2018年2月生下了孩子,檢方進行親子鑑定,發現胎兒的親生父親並非親哥哥,而是另一名在網路上認識的少年C。檢方認為,由於哥哥持續性侵女孩,使她年紀尚輕就懂得如何發生性行為,導致她與少年C發生性關係。
最終,少年C因「與14歲以下少女發生性關係」,被判8年有期徒刑及6次鞭刑。而那位長年性侵的哥哥,也被判定為戀童癖,因性侵等罪行被判11年半有期徒刑及7次鞭刑。
至於母親也逃不了罰則,檢方認為「父母未保護自己孩子受到嚴重性虐待」必須嚴肅看待,希望判刑能符合被告犯行的嚴重性。辯護律師則希望能爭取「不超過36個月的監禁」,並稱「該母親也出生於不健全的家庭,且13歲就是性侵的受害者」。全案正等待2月22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