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0歲的黃姓男子先前因為向老母親討要100元被拒絕,便生氣地將老母親推下陽台,導致母親墜樓慘死。此案近日進入高等法院審理程序,法院認為,判處死刑並非適當手段,判處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案件發生於前(2022)年3月22日晚間8時許,當時黃男向70歲老母親索討100元,但母親予以拒絕,後來他便趁母親站在住家4樓高陽台時,伸手推了母親一把,導致母親當場墜樓身亡。
黃男犯案後自行報案,同時向警方謊稱「有人要跳樓」,警消獲報到場後,雖立即將黃男母親送醫搶救,但她仍是不幸於隔日凌晨宣告不治。
檢警調查期間,發現黃男長期失業,且曾因多項前科入獄服刑過,但出獄後也仍是無業,亦染上酒癮,經常向母親討錢。對於母親死因,黃男自最初謊稱「跳樓」,後來也多次改口,一度稱母親是「失蹤」,也曾說是雙方爭執時,他想掙脫母親的拉扯,才會不小心墜樓等等。
然而此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時,依據鑑定報告和相關照片證據認為,黃男母親身型嬌小、身高僅158公分,而陽台牆高88公分,若非黃男施力,應該不會自陽台墜樓,且陽台牆上也被發現有擦抹痕跡,因此認定黃男將母親推下樓。
而合議庭認為,黃男患有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屬邊緣智能不足程度,同時有重度酒精使用障礙症,故當時判決他無期徒刑且褫奪公權終身。
檢察官和黃男對此皆感到不服、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指出,一審判決時,依據台大醫院和萬芳醫院的鑑定報告,可得知「判處死刑」讓黃男永久隔離於社會之外、並非「適當手段」,因此再綜合審酌種種情狀後,仍是判處他無期徒刑,同時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