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第五警察分局一名女員警擔任靶場助教,卻將學員在靶場訓練的影片,經過編輯後上傳至中國社交平台「抖音」。然而,「抖音」已被行政院規範禁止公務人員使用,因此引起爭議。對此,第五警分局表示,將要求涉案人提供相關職務報告,並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分,但不會將其調離分局。
台中一名年約54歲的國姓女助教,已在分局任職12年,擔任警備隊支援訓練助教。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police」上爆料,她將同事在沙鹿靶場開槍訓練的影片重新編輯後上傳至抖音。貼文一出,網友們紛紛表示:「NPA 署長室可以關心一下嗎」、「這些助教到底是怎麼加入的?除了有特勤或其他專業技能的,其他的助教應該嚴格審查一下資格」、「靶場當秀場」。不過由於她的照片修圖修過頭,也讓部分網友歪樓:「別的先不說,這個濾鏡我要生氣了喔」、「被鋒利的下巴嚇到、滑手機刺到很痛」。
對此,第五警分局回應,他們已收到社群媒體上網友反映,指稱該女助教將同事的訓練過程影片上傳至個人抖音帳號。分局發現該影片後,立即要求該女助教刪除下架。另外,分局強調影片中標示「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屬於個人不當行為,並非警察局授權發布。
根據規定,警員未經核准擅自調閱、複製、使用或銷毀攝錄影音資料,都將受到究責。女警將執行公務取得之攝錄影音資料上傳抖音,違反「警察機關執勤使用微型攝影機及影音資料保存管理要點」,分局擬給予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