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海域漁船翻覆事件牽動台海和平,台灣海巡與中國代表經過15輪激烈會談,仍於昨(5)日宣告破裂,中方代表憤然返國,遇難者家屬也拒絕接受慰問金,批評台灣相關人員至今一句道歉也沒有。當日事件到底如何發生,中間又爆出哪些爭議?詳見本文時間軸整理。
金門事件是怎麼發生的?
2月14日:海巡署第九海巡隊在北碇島海域發現一艘中國快艇越界捕撈,快艇加速逃逸後翻覆,導致4名船員落海,其中兩人死亡。海巡署隨後公布原因,主要是因該船拒檢,蛇行逃逸而翻覆,並未提及有任何碰撞。
2月18日:陸委會發聲明捍衛主權,稱兩岸互不隸屬,大陸船舶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台灣限制及禁止的水域,而金門地區的「限制、禁止水域」,則是國防部依據《兩岸條例》所設定。中國海警則在同日宣布,將於金廈海域開展常態化執法巡查行動。
2月19日:6艘中國海警船在金門周邊海域出現,分成兩隊環繞金門航行,靠近金門的「禁止、限制水域」外圍航行。此外,更有海警船強行登上金廈遊輪「初日號」,臨檢30多名台籍遊客和船員。
雙方隔岸指控,海巡署突然改口
2月20-21日:涉事倖存船員接受中國官媒採訪,稱船隻是被海巡署撞翻。隨後金門地檢署及海巡署也回應說,船身在追逐中確實有多次接觸,雙方開始協商。
2月22日:海巡署公佈無線電通聯錄音還原案件始末。錄音顯示,巡防區指示CP-1051艇攔截一艘向北碇島高速駛來的快艇,快艇拒絕停船並嘗試逃逸以20至30節速度蛇行逃避,最終在一個大轉彎中撞上CP艇導致翻覆。
雙方後續協商在談什麼?
2月23-24日:雙方會談聚焦在事發過程與賠償,中方首次表達雙方未達共識。
2月25日:福建海警與中國農業農村部宣布在金廈海域開展漁業執法。
2月27日:金門地檢署查扣中國快艇和海巡署CP巡邏艇後,於中國快艇左舷找到撞痕,在海巡艇的右舷下方位置也找到一個較不明顯的撞擊點,檢方認定兩船有發生碰撞。
2月27日-29日:海巡署與中國代表協商未果,海巡署官員返台開會。
3月1-3日:雙方仍因「碰撞」名詞上沒共識,中國代表認為海巡惡意碰撞,但海巡強調是依法取締才碰撞。
3月5日:多次協商未達共識,宣告破局,中方代表團憤然離開金門,遇難家屬也拒絕接受10萬元人民幣慰問金,控訴台方「連基本的道歉都沒有」。泉州台辦副主任李朝暉批評台方未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責任由民進黨當局承擔。
台海戰爭真的一觸即發嗎?
前立委蔡正元認為,金廈撞船事件不會引發軍事衝突。他在臉書發文中分析道,此事件規模小,不足以引起國際關注,若中國貿然動武會有小題大作的疑慮,此外,中方也有其他撫順民意的方式,如鼓勵漁民跨界,或透過司法追訴代替軍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