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照護重病的家人,有時必須從其帳戶提領現金支付費用,不過在被繼承人過世前,到銀行領出的存款就不會被課遺產稅嗎?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重病在床的情況下,若繼承人提領銀行存款,卻不能證明資金用途,所提領存款將會列入遺產總額課稅。
父親重病領700萬繳醫療費,竟被追稅650萬!
根據《工商時報》報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舉例來說,林爺爺在生前住院期間,銀行帳戶被提領現金共700萬元,兒子主張提領出來的錢全都用於支付患者的醫療支出,以及尋求民間療法,但僅能提供50萬元的醫療費用收據。
國稅局向醫院查證後發現,林爺爺住院期間是無意識狀態,無法自行處理事務,由於兒子無法證明資金用途與流向,所以差額650萬元將依法併入遺產總額,補徵遺產稅。想繼承父母過世留下的財產,但沒錢繳遺產稅怎麼辦?專家教4招解套,不怕國稅局開罰更多文章
國稅局提醒,如果是為了支付被繼承人的醫藥費、看護費,必須有相關單據來證明提領存款的資金用途,否則應依規定併計遺產總額申報;且若被查獲涉有逃漏稅,不只必須補稅,還會遭受處罰。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