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的購買期間需在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以發票開立日期為認定依據,而補助受理申請則從113年2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若經費用罄可能提前停止受理,需儘早提出申請。
4.每個項目的補助金額?
「空調」每台以其額定冷氣能力每瓩(kW)補助上限2500元,例如10kW空調花費55000元,可補助25,000元;「電冰箱」每台補助上限3000元;「瓦斯爐」每台補助上限2000元;「照明燈具」每具補助上限500元,不補助單獨購買的LED燈泡;「熱水器(空氣源式熱泵熱水器)」每台以其額定加熱能力每瓩(kW)補助上限5000元,例如購買一台10kW熱水器,花費120000元,可補助50000元;「冷凍櫃(箱)」每台補助上限8000元。
5.單次補助金額未申請達補助上限,可以跨品項再申請嗎?
可以。113年度開放補助多項節能設備、提高單一統編全年度補助上限至50萬元。
6.哪些單位可申請?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且其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符合附件一;或是符合事業類型,並取得經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登記或立案證書(明)等相關文件,經由統一編號或依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證明文件所載字號提出佐證文件。
此外,也要具備「申請單位須為非歇業或解散」、「改善場域除取得有效觀光工廠標章者外,不得為製造工廠」、「補助項目未獲本要點或其他政府之補助」者,才可申請。
7.申請補助要準備什麼資料?
應準備1份申請表與6項證明文件影本,其中包含登記證明文件、施(完)工證明、統一發票收執聯、電費單、回收證明文件,及存摺。
資料來源:《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商業服務業節能設備汰換補助》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