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響應節能減碳,財政部鼓勵民眾購買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節能家電,每臺將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最高為新臺幣2000元,不過也要留意5大NG行為,一不小心恐喪失領錢資格。
節能家電退稅2000元!國稅局揭「5大NG行為」領不到錢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民眾若購買符合核定之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只要為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就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期限自購買日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但仍有部分民眾不清楚規定,而未能退稅或延緩退稅,因此財政部也彙整出了常見的5個必知重點。
1.消費者首先須於節能電器購買日,即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的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之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故無法退還稅額。
2.若採用「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線上申請,建議於申請前,確實核對申請人金融帳戶資料,如未上傳存摺封面、填錯帳戶資料或提供的帳戶為外幣帳戶等,將無法退還稅款,須待申請人補正後才能辦理核退。
3.取得的統一發票或收據上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者,應由該統一編號的買受人提出申請。
4.確保填寫資料的正確性,並參考保固卡、包裝外箱或機體貼紙載明的電器資訊,若為分離式冷暖氣機僅室外機具能源效率分級,則應填寫室外機製造號碼。
5.購買的電器必須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民眾可至「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查詢,購買的電器是否符合能源效率分級資訊。
國稅局表示,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除了可透過郵寄紙本、臨櫃申請外,也建議採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服務,方便快速查詢案件審核進度;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服務電話洽詢,或至該局網站使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線上查詢。
資料來源:《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