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0年癌症登記報告中,新罹癌人數為12萬1762人,約4分多鐘就有一位罹癌患者,而肺癌是有史以來首度登上第一位。不分性別,前五名為肺癌、大腸癌、女性乳癌、肝癌、口腔癌。
去年申請近800萬的癌症理賠,罹患癌症若需使用自費標靶藥物、免疫細胞療法、達文西手術…等治療需要大筆的醫療開銷,醫療費恐上百萬元,一般民眾恐負荷不了,國人擔心癌症花費許多人會購買癌症保險。
近期有位保戶繳了26年,因乳癌過世後遭保險公司拒賠癌症險的新聞登上版面,保險公司表示「肺部感染而使用抗生素,同時因敗血病引起休克、最後又有黴菌感染,胸部電腦斷層有發炎變化住院」,認為非癌症引起併發症不予理賠之爭議,因資訊有限且本件已轉交給評議中心審理待結果出爐。
有買癌症險需要留意的事!
1.癌症等待期
若是剛投保的民眾,隔天檢查出癌症是不會賠,因保險公司有等待期30天或90天(大多商品是90天),目的是為避免保戶帶病投保及逆選擇,在資訊不對稱下成立保險合約因此都設有等待期。
2.保障範圍涵蓋哪些?
初次罹癌(輕度、重度)、癌症住院、癌症手術、癌症化療、癌症放療、癌症門診、癌症標靶、骨隨移植、安寧病房…等,建議初次罹癌至少100萬以上,保戶可自行將保障內容整理統整成一張表格(如下),評估目前的保障內容是否符合需求。
保戶也可以找業務員進行保單檢視來了解自身保障,若有不足額時可以洽詢業務是否有合適的方案。
3.是否有理賠併發症?
例如肺癌術後導致積水、大腸癌導致腸阻塞、術後導致蜂窩性組織炎、食道癌後使用氣球擴張術…等,需要去留意保單條款是否有理賠,一般保戶僅看建議書或DM是無法得知的,需要再深入看保險公司的條款,才能確保自身權益。
4.已有疾病者是否可以再投保保險?
投保保險時都有一欄健康告知,若有告知疾病,保險公司會依疾病名稱評估病歷或體檢,看是否可以再買保險,各家保險公司審核標準不同,過去也遇過A公司拒保,B公司願意承保經驗,保戶可以多詢問不同間的保險公司。
已有高血壓、糖尿病、BMI過重、高血脂、痛風、呼吸中止症、良性腫瘤…等疾病加買癌症險的機率較高,若已罹癌者保險公司擇會評估癌症期數、療程結束後多久,已罹癌再投保癌症險的過件率較低。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My保險我幫您!。(原標題:擔心癌症,買癌症險需要注意的事)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