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讓孩子戒尿布,狠父竟綁他生殖器!高雄2020年曾發生一起離譜的虐童事件,一名有著家暴前科的父親在和妻子離婚後獨自撫養只有3歲的小孩,沒想到父親為了讓小孩戒掉尿布,竟拿繩子綁著小孩的陰莖,導致小孩陰莖腫脹、瘀青,而男子竟從頭到尾否認犯行。法官審理後,於一、二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2年6月;即使男子不滿判決、上訴到最高法院,仍被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書,莊姓男子自2020年1月22日起就與年僅3歲的兒子同住於高雄市前鎮區,負責照顧幼子的飲食、大小便、盥洗等,然而莊男明知兒子只是年僅3歲2個月的兒童、並無自行鬆綁繩子的能力,竟以線繩綑綁孩子的陰莖,導致小孩陰莖受有腫脹、瘀傷等傷害。小孩的幼兒園老師在同年4月20日中午在替小孩更換尿布時發現有異,便立即通報高雄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並由李姓社工及督導等人到場將孩子送醫驗傷、報警。
另外,莊男此前就有毒品、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家暴等前科,他在2019年還沒和前妻離婚時,曾在11月22日因與對方發生爭執,竟拿起手機就朝前妻狂毆,導致前妻右前額撕裂傷、雙手腕、左小腿瘀青等。莊男因有家暴行為,經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裁定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應按照保護令按時完成親職教育輔導24週、每週1小時的處遇計畫,但莊男屆期並未前往。
莊男在接受偵訊時雖坦承曾傷害前妻、違反保護令,惟矢口否認對孩子的犯行,還先辯解是小孩自己弄傷,後又辯稱曾委託當時剛認識2週的朋友照顧小孩大概1小時,而這個朋友在4月21日有承認曾徒手掐小孩的生殖器,但否認有捆綁小孩的生殖器,供詞反覆。
不過,李姓社工出庭時證稱,當天驗傷結束後帶著小孩回到幼兒園,園方也有詢問莊男究竟孩子的傷勢如何造成,而莊男則表示是小孩是自己弄傷,但社工督導則當面質問莊男,並強調該傷勢並不會是孩子自己抓捏就可以造成的傷勢,怎料莊男後來就突然動怒、拿起安全帽作勢要打督導,還以台語重覆嗆道:「不然妳是要怎樣?」接著就從李姓社工手上把小孩抱走,直接騎機車離開。
李姓社工也表示,當天在莊男到達幼兒園前,她也有跟小孩說「爸爸來了,等一下要準備跟爸爸回家」等語,但小孩一直搖頭、表示不想和爸爸回家,就連督導跟莊男對談時,她也見小孩主動要求社工抱他、趴在社工肩膀上看也不看自己的爸爸,「我固定1個月會關心小孩1、2次以上,莊男跟小孩的親子互動關係都還蠻密切,可是在發生這件事以後,會觀察到小孩的反應跟之前差很大。」
另外,莊男前妻也出庭證稱,她在事發前幾天有回去看小孩,當時小孩還處於每天仍需包尿布上學、無法自己上廁所,需要倚靠老師以換尿布的方式上廁所的狀態,認為莊男應是因對更換尿布一事感到不耐煩,想早日讓小孩戒斷尿布等因素,而用繩子綑綁小孩的陰莖根部處一段時間後再鬆綁。
一、二審審理後,認為莊男身為小孩的父親,本應悉心照護長大,善盡養育之責,卻未能妥適照料小孩,甚至還以不明線繩綑綁小孩的陰莖,造成腫脹、瘀傷,顯見手段殘暴且極其危險,且小孩的傷勢亦尚未能完全復原,須持續檢查、追蹤及評估,可見情節之重,且莊男犯後始終否認此犯行,難認其對自身行為有何反省、後悔之意。法官最終決定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莊男2年6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