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涉嫌受賄,總金額超過人民幣11.08億元(約新台幣49.37元),如今判刑出爐,因為數額巨大、犯罪情節嚴重,一審遭判死刑。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白天輝於2014年至2018年期間任職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其總經理職務之便,在各種收購項目、企業融資等事項提供幫助,以換來鉅額金錢,經過檢方查證,不法收賄數額共計為人民幣11.08億元。
報導指出,白天輝在審查過程中曾提供重要線索幫助檢方偵破其他案件,也揭露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然而這些未能幫助他減緩罪刑。
中國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8日開庭指出,因為白天輝「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因此一審判決死刑,同時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法所得將繳交國庫,不足部分將持續追繳。
事實上,在中國因為收賄而遭判處死刑已經非首例,中國華融前董事長賴小民就在2008年至2018年間利用職務收賄超過人民幣17.88億元(約新台幣79.66億元),最後也於2021年1月5日被依「貪腐」和「重婚」罪刑判處死刑,同年1月29日執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