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們記得領錢了!高雄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這項補助設有排富條款,符合資格的65歲以上長輩皆可領取,每人最多可拿到8329元的補助金,本篇就整理「高雄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請領資格、補助金額和申請應備文件,讓你一次看懂。
高雄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請領資格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之市民。
2.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亦未經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5倍(36,048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性支出之1.5倍。
4.全家人口存款(含投資)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台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650萬元。
高雄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金額
1.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者(21,629元),每人每月核發8,329元
2.未達最低生活費2.5倍(36,048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核發4,164元 。
高雄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應備文件
1.申請調查表:請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寫。
2.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3.依審核狀況需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在學學生證、診斷證明書、在監證明、兵役證明、死亡證明、非設籍本縣市民眾之身心障礙證明、優惠存款明細及存摺內頁明細、居留證、失蹤6個月以上證明、保險契約書(價值對帳單)等其他證明文件。
詳細補助資訊請至【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