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勞工在生產後,可依規定申請國保生育給付,原先只限在保險期間才可請領,不過日前衛福部放寬資格,只要是在保險期間內懷孕者,退保後1年內仍可申請生育給付,符合資格可領到近4萬元的補助,新制回溯5年,補發程序民眾不需自行申請。
國保生育給付免申請「近4萬元自動入帳」
衛福部最近發布函釋,只要在國民年金保險期間內懷孕,即使退保後1年內也可領取生育給付。現行國保生育給付金額為39522元,新制回溯5年,預估約有300人受惠。
國民年金法原本規定在保險期間內,才能申請生育給付,而勞保條例則是限制在加保280天後生產才可領取,但這會導致部分勞工無法領取任何補助。
例如張小姐一開始加保國民年金,但後來懷孕並受僱參加勞保,並在加保天數僅100天就分娩,依原先規定,國保和勞保生育給付皆不可申請,但在新函釋後,她就能申請國民年金生育給付了。
給付金額是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112年1月起為19761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19761×2=39522元)。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例如生雙胞胎發給4個月;三胞胎發給6個月,以此類推。
勞保局會主動重新審核過去的申請案例,並以書面通知審核結果,民眾不需重新申請,但提醒符合資格而尚未申請的民眾,生育給付自分娩次日起5年內可申請,超過5年後不予給付,可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內政部戶政司一站式服務及書面等管道,向勞保局申請,維護自身給付權益。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