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林姓上尉因多次闖進女兵宿舍偷內衣褲,被發現後還把內衣褲藏進褲襠裡,遭軍方記兩大過勒令退伍。林男不服處分,自認平時「盡忠職守」,犯行屬私德有虧但不影響軍務,因此提起行政訴訟,但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林男在2022年10月前往空軍技術航空學院受訓,11月1日晚間10時50分,他趁一名女性幹部不注意時,潛入對方寢室偷內衣褲,結果該名女性幹部恰巧返回房間,林員匆忙躲進廁所,並將內衣褲塞進自己褲檔,還是被女性幹部當場抓包並通報上級。防空部隨即召開懲罰評議會,認定林員行為情節重大,決定記大過兩次。同月29日,空軍司令部核定其不適合繼續服役,勒令退伍。
林員提起訴願遭駁回,隨後又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記兩大過處分已違反比例原則,影響他的軍職生涯。軍方表示,林男服役期間不只一次有過不當行為,他2016年5月曾在行政室伸手亂摸女性同仁的手臂和腰間,但當時只被記申誡一次處分;2022年3月又在上班時間闖入女同仁的休息室,同樣只是又被記一次申誡。
軍方指出,林男未經同意進入女性寢室偷竊內衣褲,情節嚴重,受害女性幹部也對林男多次藉故碰觸身體,心生反感且閃躲示意不歡迎,並提出性騷擾申訴;但林自認偷內褲只屬於私德範疇,未影響軍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林男身為服役16年的軍官幹部,卻一再違反男女分際和性別營歸要求,無故進入異性寢室被處分,「軍人素養,蕩然無存」,屢次犯錯顯見性別分際觀念淡薄,認定軍方處分合法。林男不服再次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判決俱無違誤,軍方也沒有違反比例原則,駁回林男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