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為鼓勵提高生育率,日前宣布明(2025)年將提高生育補助,現行第1~3胎補助金額2萬元、2 萬元、3萬元,提高到3萬元、4萬元、5萬元,以下也整理了請領流程、資格限制,符合資格的民眾屆時別忘記申請!
新北市生育補助申請條件
111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新生兒,其母或父於新生兒出生日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申請時母或父仍設籍新北市者:
1. 母或父之一方設籍新北市滿10個月以上(併計基北北桃設籍期間)。
2. 已設籍新北市滿10個月之未婚婦女(併計基北北桃設籍期間)。
3. 未設籍新北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設籍符合第一款規定(併計基北北桃設籍期間)。
4. 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成立第二條關係之二人,一方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該養母或養父(視為新生兒之母或父)之一方設籍新北市滿10個月以上(併計基北北桃設籍期間)者,符合申請生育獎勵金之規定。
新北市設籍時間如何判定?
1. 以最後遷入設籍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遷入新北市後又再遷出至基隆市、臺北市或桃園市以外之縣市者,應重新計算設籍期間。
2. 最後遷入新北市設籍日前,連續設籍於基隆市、臺北市或桃園市之期間,視為設籍於新北市之期間計算。即新生兒之母或父最後遷入新北市設籍,日前之戶籍地為基隆市、臺北市或桃園市者,併入連續設籍於新北市之期間計算。
新北市生育補助請領流程
步驟1:在新北市「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國內出生之新生兒,在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妥「出生登記」。
·國外出生之新生兒,在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辦妥「初設戶籍登記」。
步驟2:申請「生育獎勵金」
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1年內,母或父備妥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存摺影本,向新北市任一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生育獎勵金」,逾期不受理。
·母或父無法親自辦理時,得委託他人攜帶申請人存摺影本(111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新生兒,母或父之存摺影本)、委託書與申請人、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辦理。
步驟3:戶所7個工作天內匯款至指定帳戶
新北市戶政事務所於7個工作日(約9個日曆天,如遇假日依實際情形延長)匯款至申請人指定帳戶。
新北市生育補助補助金額
111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新生兒:適用第1名、第2名新生兒補助2萬元,第3名(含)以上補助3萬元之規定。
113年1月1日(含)以後出生之新生兒:適用第一胎3萬元、第二胎4萬元、第三胎5萬元(含)以上補助3萬元之規定。
第3名胎以上子女認定:
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並依出生年月日排序計算之第3名(含)以上子女。雙(多)胞胎者,依子女出生排序為第3名(含)以上者。
舉例說明:
1.胎次別為第2胎的雙胞胎兄弟,弟弟為第3名子女。
2.胎次別為第1胎的3胞胎兄弟,最小的弟弟為第3名子女。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