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停車格一位難求,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為因應外送員臨停和民眾洽公需求,自2019年起陸續在重點路段設置「限時停車格」。然而卻先前就曾發生有民眾未注意這是「限時停車格」,便因超時而被處600元到1200元。
一不注意1200元飛了!他停路邊停車格卻收罰單,1規定超多人不知道
曾有一名男子將機車停在停車格,卻同時收到停車繳費單跟罰單,事後才發現自己誤停到限時停車格。事實上,這個「限時停車格」是為了停管處減少尋找停車位的時間及違停問題,自2019年開始在北市部分機關學校、商圈夜市及辦公大樓等外送需求較高之處,劃設的「限時停車位」。
原先僅能停放15分鐘,不過,經調查蒐集民意與現場觀察,8成民眾停放時間落在20分鐘左右,因此自去(2023)年7月20日起,原本限停15分鐘放寬為20分鐘,並得延長1次、最長可停放40分鐘。
而超過2次停放達40分鐘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處以新臺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之罰鍰。此外,限時停車格不適用「全市每日一張單」、「機車月票」及「電動機車停車免費」等優惠措施。
資料來源:《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
責任編輯/游舒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