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仍輸給犀牛盾!惡魔盾創辦人再上訴:每年捐100萬給法扶

2024-06-29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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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牛盾控告惡魔盾抄襲設計。(圖/翻攝自惡魔盾官網)

犀牛盾控告惡魔盾抄襲設計。(圖/翻攝自惡魔盾官網)

犀牛盾、惡魔盾為知名手機保護殼品牌,不過因為兩間手機保護殼設計相似,因此「犀牛頓」愛進化科技公司控告「惡魔頓」迪摩凱斯國際公司抄襲。智財商業法院一審認為雙方產品高度相仿,由於惡魔盾推出時間比犀牛盾晚,因此法官認定迪摩凱斯公司抄襲,迪摩凱斯上訴,但被法院二審駁回。對此,惡魔盾創辦人李哲緯表示,會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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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牛盾控惡魔盾抄襲案

愛進化科技公司創立手機保護殼品牌「犀牛盾」於2018推出「Mod NX」系列保護殼,特別之處在於邊框背板模組化設計。而迪摩凱斯國際公司創立手機保護殼品牌「惡魔盾」於2019年1月也推出一款「惡魔盾防摔殼」,隔年再推出新一代。

犀牛盾認為自家手機殼設計遭惡魔盾抄襲,且行銷手法也被複製,導致消費者混淆,市占率下降,要求惡魔盾創辦人李哲緯連帶賠償100萬元,迪摩凱斯國際公司否認控告。

智財商業法院一審詳細勘驗本案雙方的產品,認為雙方產品在手機殼包覆弧度、厚度與高度、可拆式按鍵等設計上高度相仿,由於犀牛盾先推出「背板試衣間」服務後,惡魔盾才推出,法官認定惡魔盾產品高度抄襲犀牛盾產品設計與行銷、攀附商譽並詐取創新努力。

法官認為,雖然犀牛盾設計有些屬於業界常用方式,但惡魔盾給人有近似犀牛盾的感受,惡魔盾上市後,犀牛盾每月銷售量都略有下滑,惡魔盾銷售量則明顯成長,可見兩產品有替代性,也達高度抄襲程度,違反《公平交易法》

一審判定,迪摩凱斯國際公司不得自行、委託他人製造「惡魔盾一代」、「惡魔盾二代」特定手機保護殼商品,李哲緯連帶賠償愛進化公司100萬元,須在公司官網、粉專刊登本案民事判決當事人姓名、案由與主文一個月,迪摩凱斯上訴,遭智財商業法院二審駁回,全案還可上訴。

惡魔盾創辦人深夜發文

李哲緯深夜透過臉書粉專發文闡述創業過程,2012年他得知家中賴以維生的CNC加工廠接近破產了,哥哥發現鋁合金邊框手機殼商機,他便投入這個市場。創業初期雖然艱辛,但由於一位大學生相助,將品牌po到MOBILE01上宣傳,使品牌知名度打開。

李哲緯感謝同業競爭對手,「教會他註冊商標、專利權、著作權、公平交易法」,他也發願每年捐贈新台幣100萬元至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直到品牌無法負擔為止。至於針對兩品牌的訴訟案,他表示,會繼續上訴到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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