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子女會選擇離開職場,轉而照顧家中的失能老人,為了減輕這些家庭的經濟負擔,台北市政府提供「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凡經審核通過者,並接受政府委派居家服務機構每月至家中至少進行一次督導者,補助照顧者每月5000元。
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資格
受照顧者資格
1.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2.未接受機構收容安置、居家服務、未僱用看護(傭)、未領有政府提供之日間照顧服務補助、中低收入老人重病住院看護補助及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服務補助
3.失能程度經本局指定或委託之評估單位(人員)作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且實際由家人照顧
4.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
照顧者資格
1.年滿16歲,未滿65歲,且無社會救助法第5條之3第1款至第3款、第6款及第7款規定之情事
2.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同為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計算家庭總收入全家人口之成員。
‧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受照顧者二親等以內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3.未從事全時工作,且實際負責照顧受照顧者
4.與受照顧者設籍及實際居住於本市
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金額
符合資格者每月補助照顧者5000元
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方式
1.至本市境內各區公所提出申請
2.透過網路線上申辦【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亦需由本局派案老人服務中心到宅進行失能評估及照顧事實。
台北市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申請應備文件
1.照顧者及受照顧者之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
2.受照顧者失能程度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量表評估為重度以上之證明
3.照顧者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4.其他必要之相關文件(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影本)
詳細補助資訊請至【台北市社會局】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