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預約電話、服務時間及服務區域
第一區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委託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地址: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
電話:07-3909861
服務時間:週二~六8:30~17:30
服務區域
三民、楠梓、左營、仁武、大社、岡山、路竹、阿蓮、田寮、燕巢、橋頭、 梓官、彌陀、永安、湖內、鳥松、大樹、旗山、美濃、六龜、內門、杉林、甲仙、桃源、那瑪夏、茂林、茄萣等27區。
第二區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全齡健康服務暨照護學會)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
電話:07-7408632
服務時間:週一~五8:00~17:00
服務區域
新興、前金、苓雅、鹽埕、鼓山、旗津、前鎮、小港、鳳山、大寮、林園、旗山、美濃、六龜、內門、杉林、甲仙、桃源、那瑪夏、茂林等20區。
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申請資格
此項補助和坐月子到宅服務與坐月子到宅服務僅限擇一申請。
申請人為設籍高雄市並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之新生兒父母,且新生兒於高雄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一年。
2. 未設籍高雄市或設籍未滿一年之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高雄市滿一年。
設籍期間以新生兒父或母最後遷入高雄市之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之日止。
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申請期限
應於新生兒出生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應全部折抵現金,不得就部分折抵。
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申請方式
1.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送件至高雄市各社福中心。
2. 掛號郵寄,信封請註明「坐月子補助」。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如下: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收。
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金額
第一名新生兒12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3萬元。
第二名新生兒16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4萬元。
第三名以後新生兒或多胞胎24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6萬元。
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申請文件
1. 申請書
2. 申請人之身分證影本(申請人非產婦時,請檢附申請人及產婦身分證影本)
3. 全戶戶籍資料(如欲縮短審核時間者,可自行檢附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版),需有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資料。
4. 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5. 郵政儲金簿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建議提供郵政儲金簿)。
如申請文件有欠缺者,高雄市社會局會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期限內未完成補正者,得駁回其申請。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