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記得申請!政府發錢符合資格「每月入帳2600元」,一鍵上網登記、忘記領取就充公

2024-07-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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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推出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符合條件的民眾每月可領逾2600元!(資料照/李艾庭攝)

高雄市政府推出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符合條件的民眾每月可領逾2600元!(資料照/李艾庭攝)

高雄市政府為減輕弱勢單親家庭養育負擔,推出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只要符合條件,每位子女每月最高可領2661元,最長可領到孩子18歲為止,符合資格的爸媽們千萬別忘記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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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單親生活補助申請資格

高雄市政府表示,此項補助須設籍並實際居住於高雄市滿半年以上,並由父或母獨自扶養未滿18歲未婚子女之家庭。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全家動產(含存款投資等)1戶4口之內未超過120萬元,第5口起,每增加1口增加18萬元;全家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總值未超過650萬元,有下列情形之一:

1. 配偶死亡。
2. 父母離婚,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
3. 非婚生子女未經生父認領。
4.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並由父或母之一方單獨行使或負擔對於子女之權利義務。
5. 配偶行蹤不明,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6. 配偶受處有期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 配偶惡意遺棄。但以一方提起請求同居之訴獲勝訴判決確定,或成立訴訟上和解,拒不履行且在繼續狀態中者為限。
8. 單身收養子女。

高雄市單親生活補助補助金額

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1名子女,其子女未滿15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661元;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且仍就學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

弱勢單親家庭父或母監護2名以上子女,其子女為未滿18歲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2313元。但其子女為15歲以上未滿18歲者,應持續就學始得補助。

高雄市政府也提醒,子女年滿18歲時補助將自動取消,補助期間如因戶籍遷離本市、監護人再婚、未獨力扶養……等狀況,不符補助資格者,將取消補助資格。

高雄市單親生活補助如何申請?

1.親自辦理

申請時準備以下文件,至申請人戶籍地區公所進行辦理: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其他符合資格證明文件:依相關審核規定,檢附離婚協議書或判決、子女之學生證影本、外籍父母之戶籍及財稅資料、勞保加退保明細及相關就業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證明或嚴重傷病診斷證明書……等。

2. 線上申請

弱勢單親家庭子女生活補助點此申請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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