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影片分別在微博及推特引起了關注,內容是一位網友開車行經湖南省岳陽市平江縣加義鎮公路時,赫然發現道路兩側竟掛有諸多「普法」標語,其中篇幅之大,讓他感到相當震驚:「這個地方墮落成這樣了嗎?」對此,有小鎮當地居民現身證實,好多公職人員涉嫌幼女性侵案件被判。
從曝光的影片中可以看見,駕駛行經湖南岳陽市平江縣加義鎮時,道路兩側各種紅底大看板,白字大字上面分別寫著「隱私部位不能摸,構成猥褻要坐牢」、「與未滿14周歲女生發生性關係,不論是否自願,以強姦罪論」、「強姦幼女,罪加一等,嫖宿幼女,罪上加罪」、「強姦猥褻未成年人,三年以上直至死刑」、「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以強姦罪論」,影片流傳後,也隨即引發大量網友討論。
許多中國大陸網友看了影片後紛紛留言表示,小鎮裏掛滿「禁止強姦幼女」的標語,看來這地區案發率很嚴重,「細思極恐,說明已經不是偶發事件了」、「可想而知當地刁民率有多高,這種常識都要普及,不嚴管還真要亂套」、「震驚之餘,不難想像這地方對女童是何等恐怖」。
但相反,也有網友表示理解,「這牌子可以有,比地鐵里那些廉潔奉公廣告牌有效果」,並說明,因為當地是農村,父母基本上都要外出打工,留守兒童較多,不少爺爺奶奶又管不了太細,甚至性教育缺失,所以很需要這種直白的標語,才有震懾力。
不過有小鎮當地居民證實,「湖南前兩個月判了幾十個,涉及幼女案件,我們單位一個快退休的判了四年三個月,聽說好多公職人員」。對此,加義鎮政府工作人員回應,加義鎮人口本身就密集,同時最近為旅遊旺季,人口流動教大,為了響應國家號召,避免此類事情發生,便用這種方式提醒公民遵紀守法。
事實上,台灣也有未成年性交保護法,根據刑法第227條規定,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滿14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