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予65歲以上老人無扶養義務人或家境清寒之中低收入老人,且未接受政府收容安置者,經濟生活保障。苗栗縣給予符合規定的長輩每月4164元或8329元的補助。究竟苗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補助金額、應備文件、申請方式為何?《風傳媒》一次整理給你。
苗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資格
1.年滿65歲,並實際居住於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或直轄市主管機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標準之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
4.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面額計算之合計金額未超過一定數額。
5.全家人口所有之土地或房屋未逾越合理之居住空間。
6.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
申請本津貼之標準,如遇有特殊情形者,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
苗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金額
1.全家人口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每人每月發給新台幣8329元。
2.全家人口收入達最低生活費用1.5倍以上者,未達2.5倍,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每人每月發給新台幣4164元。
苗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應備文件
1.全家人口之戶籍謄本(三個月內)
2.印章
3.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苗栗縣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申請方式
經《風傳媒》電訪苗栗縣社會福利課,該單位表示,補助須由長輩或其子女親戚親送應備資料至戶籍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主動申請,若無主動提出就不會發給。
資料來源:苗栗市公所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