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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闖紅燈,立即停下就不會開罰?交通部揭「3情況」就算不小心還是要罰錢

2024-09-19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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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只要於紅燈時段超越停止線,執法設備就會開始拍照,並依違規車輛超越的情況,判定紅燈越線或闖紅燈,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800元至5400元。(資料照/洪煜勛攝)

民眾只要於紅燈時段超越停止線,執法設備就會開始拍照,並依違規車輛超越的情況,判定紅燈越線或闖紅燈,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800元至5400元。(資料照/洪煜勛攝)

日前網傳民眾若不小心闖紅燈,應立即停車,不前進也不倒退,即免受罰的相關影片與訊息。不過,事實上,民眾只要於紅燈時段超越停止線,執法設備就會開始拍照,並依違規車輛超越的情況,判定紅燈越線或闖紅燈,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新台幣1800元至5400元,不存在停下就不會受罰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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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不受罰?

網路上曾流傳2種闖紅燈不受罰的方法,一是「誤闖紅燈不要倒退!交警教你正確做法:跟著做,不扣分也不會罰款,早學會早受益」;二為「不小心闖紅燈,靜止不動,看它如何,綠燈再開,一般都沒事,監視器當下會陷入眼睛脫窗症候群」。經《MyGoPen》查證後,可發現該說法源自中國《搜狐網》於2018年9月8日發布的文章,部分內容與網傳訊息雷同;其餘中國內容農場網站亦在不同時間點發布同樣的文章,得知此訊息至少在2018年就開始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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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只要車輛在紅燈時超越停止線,國內現行偵測闖紅燈的科技執法設備就會開始拍照,再依違規車輛超越的狀況判定為紅燈越線或闖紅燈。因此,網傳「超越後靜止不動,即可騙過偵測系統」的說法是錯誤訊息。

現行台灣針對闖紅燈的處罰

至於闖紅燈的定義,是據交通部民國108年2月11日重申82年4月22日交路字第009811號函說明之闖紅燈違規行為認定,有以下3情形均視為闖紅燈:

1.車輛逕予穿越路口至銜接路段。

2.在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如網狀黃線區),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

3.在無繪設路口範圍之路口,車身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車通行者(如停在行人穿越道)。

駕駛若違反以上3情況,警方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若是紅燈右轉,則會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闖紅燈除罰錢外,還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第5項第3款:「有本條例下列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3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第1項」。

汽車停等紅燈時,不得佔用機車停等區,以免受罰

駕駛汽車停等紅燈時,汽車不得駛入機車停等區內,若任意駛入,除讓機車騎士不便停等紅燈外,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恐會受罰高雄市交通局分享一案例,2017年8月間,一駕駛在等紅燈時,習慣將車子前進至機車停等區等,而被其他民眾連續多次向警察提出檢舉,因而被開數張罰單。該駕駛人很不服氣,便提起申述,經警方函覆違規屬實,仍不服,遞狀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稱機車停等區又沒有劃設紅線或黃線,也沒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自己只是停等紅燈時,不小心將車子停進去等紅燈,不是故意要違規,請求法官撤銷罰單

法官審理時認為,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4條之2規定:「機車停等區線,用以指示大型重型機車以外之機車駕駛人於紅燈亮時行駛停等之範圍,其他車種不得在停等區內停留。」從民眾數日來連續的檢舉照片中可見,該駕駛人在等紅燈時,皆確實將車子開進機車停等區停等,可見其確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三、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之情形,警方開單舉發並無錯誤,判決駕駛人敗訴,每張罰單都需要繳納違規罰款900元

對此,高雄市交通局提醒,機車停等區是供一般機車騎士在停等紅燈時的停等範圍,開車與騎大型重型機車的民眾,在停等紅燈時不得將車子停進去,以免影響其他機車騎士停等紅燈,亦可避免因此違規,而不慎受罰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交通局》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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