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想將自己辛苦多年得來的財產轉給子女,又擔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究竟怎麼做最省稅呢?該選生前移轉財產,還是死後讓孩子繼承?對此,國稅局舉例試算最節稅方法,有機會一毛稅金都不用繳!
父母過世留下房產現金,怎麼做最節稅?
國稅局舉例,A先生擔心其土地1筆、房屋1棟及銀行存款50萬元死後會被課徵遺產稅,其有配偶及1子1女,於113年2月14日將該土地及房屋贈與其子(贈與當時土地公告現值總計5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80萬元)。
國稅局說明,贈與土地有2種稅,分別是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而贈與房屋有2種稅,分別是贈與稅與契稅,而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房屋不課土地增值稅、契稅;至於贈與時所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如果由受贈人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一、贈與
國稅局也說明,A於113/2/14贈與其子土地、房屋,應繳納之稅如下:
1.土地增值稅:
假設為1000000元(應由受贈人繳納)
2.契稅:
假設為50000元(應由受贈人繳納)
3.贈與稅:
贈與總額580萬元。
免稅額:244萬元
扣除額:105萬元
贈與淨額:231萬元
稅率:10%
應納贈與稅額為23.1萬元。
二、繼承
國稅局也說明,若同年度由其子繼承,繼承人應繳納多少遺產稅?計算如下:
1.遺產總額:630萬元
2.免稅額:1333萬元
3.扣除額:803萬元
配偶扣除額:553萬元
直系卑親屬扣除額:112萬元
喪葬費:138萬元
4.遺產淨額:0元
5.應納遺產稅額:0元
國稅局也建議,納稅人欲節省遺產及贈與稅,需考慮自身財產之多寡,及財產移轉時其他稅賦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則生前贈與並不划算,若財產龐大,概算應納遺產稅額極高,可考慮生前及早規劃將財產移轉,以節省稅負。
資料來源:《財政部》
責任編輯/林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