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快拿出來檢查!財政部公布113年7-8月統一發票中獎清冊,1000萬特別獎號碼「38039158」共開出17張,200萬特獎號碼「08276859」開出15張,有幸運兒最低只花4元外送費就中大獎,還有人買麵包、繳電話費結果一夕致富。
繳電話費中1000萬!17張千萬發票地點金額公開
據統一發票中獎清冊資料,此次最受財神爺眷顧的縣市為台北市和桃園市,分別有4人中千萬,台北市包括花4元foodpanda外送費、33元在App Store買應用程式、蝦皮購物買200元、繳遠傳電信服務費698元。
桃園市則是在龜山區萬壽路7-11買35元麵包、大溪區自由聯盟超市購買99元飲品、桃園區民族路的OK便利商店買菸品等416元,以及八德區介壽路家樂福花2萬2900元購買物品。
除了台北市與桃園市,苗栗縣與高雄市也都開出2張千萬發票,新北市、宜蘭縣、台中市和嘉義市開出1張。
財政部統計,自從2011年統一發票兌獎新制上路,全台灣只有連江縣還沒有人中千萬大獎,而中獎總人數最多的前5名,則依序為台北市236張、新北市200張、台中市122張、高雄市113張、桃園市100張。
11種情況統一發票中獎不能領
不過,要注意的是,根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發生下列11種情況是不能領獎的,就算發票中了千萬也沒用:
1.無金額,或金額載明為零或負數者。
2.未依規定載明金額或金額不符或未加蓋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統一發票專用印章者。
3.破損不全或填載模糊不清、無法辨認者。但經開立發票之營利事業證明其收執聯與存根聯所記載事項確屬相符經查明無訛者,不在此限。
4.載明之買受人經塗改者。
5.已註明作廢者。
6.依各法律規定營業稅稅率為零者。
7.依規定按日彙開者。
8.漏開短開統一發票經查獲後補開者。
9.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
10.逾規定領獎期限未經領取獎金者。
11.適用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申請退還營業稅實施辦法規定申請退稅者。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