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台灣樂天信用卡公司聘用的吳姓工程師涉竊取信用狀況不佳的客戶個資,並將約27萬筆資料出售給民間放款業務人員,非法獲利近5萬元。台北地檢署於9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名,起訴吳男及4名非法收購個資的業務員。
工程師竊個資轉賣「27萬筆賣5萬元」
28歲的吳男在台灣樂天信用卡公司擔仼管理部維運管理組的工程師,負責該公司的電腦設備維護、設備汰換與報廢處理,並協助員工進行軟體更新及進行簡單的系統設定等工作。他於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6日期間,利用為樂天信用卡公司員工更新設定公務電腦的機會,通過擁有調取客戶個人資料權限的員工電腦,從樂天信用卡公司電腦共用資料夾或員工電腦中複製客戶個資。他將這些個資暫存於公司共用資料夾後,隨即將約27萬筆客戶個人資料發送至自己的私人電子郵件信箱,進行非法轉賣牟利。
吳男取得客戶資料後,隨即在臉書上發布訊息:「我持有銀行個資,意者私訊」。隨後,有1名羅姓男子花約3萬元向吳男購買了約27萬筆樂天信用卡公司客戶名單;另1名羅姓男子和王姓男子分別支付1萬元及8000元,購買了樂天信用卡公司客戶繳交循環利息的個人資料。此外,吳男曾向柳姓男子借錢,當吳男取得客戶資料後,詢問柳男是否感興趣,隨即將資料寄給他,作為還債的交換條件。
不至如此,吳男因個人債務問題,除了在樂天信用卡公司擔任系統管理部維運管理組工程師外,也兼職從事貸款送件業務。他曾將3名客戶的身分證及健保卡資料,通過電腦軟體將證件上的照片換成自己的大頭照,並將修改後的證件列印成影本使用,進行非法操作。
直到2024年2月間,樂天信用卡公司進行稽核時,發現吳男的公司信箱曾寄出可疑檔案,進一步追查後確認客戶個資外流,隨即報警處理。
台北地檢署於9日依據《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吳男,並將其與另外4名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網友一同提起公訴,依法追究5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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