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用路人都知道,遇到值勤救護車要讓路,免得妨礙救護任務,但救護車跟行人又要誰讓誰呢?近日苗栗一輛救護車就因為救護任務未禮讓行人,結果遭到後方駕駛檢舉,挨罰6000元。
救護車執勤遭開單6000元
苗栗卓蘭救護協會在臉書發文指出,一般來說救護車出勤行駛也是比照一般車輛,超速、闖紅燈等違規都會收到罰單,再由他們向監理機關提供佐證資料,說明他們是在值勤,才能銷案。
而今年8月27日,他們接獲一起砂石車翻車車禍,要將受傷駕駛送往醫院治療,但行經台中市東勢區豐勢路與第五橫街路口時,並未禮讓要穿越斑馬線的行人,導致行人在斑馬線上停下來禮讓救護車,「造成行人的不便及危險深感抱歉」。
事後,他們也被後方駕駛錄影檢舉,近日就收到6000元罰單。雖然已經向監理單位提供資料說明撤案,但「也感謝後方行駛車輛,為了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規,等待行人通過後也追上來照清車牌」,希望該名檢舉人可以提供影像檔案作為他們教育訓練使用。
對此,東勢分局則回應,根據檢舉人提供影像,當下確實有行人停在斑馬線上,只是因為影像無音檔,且救護車未開啟警示燈,無法判斷是否執勤救護任務才開單。不過救護車可檢具相關出勤證明向監理單位提出申訴,確認執勤中即可撤銷舉發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