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低未就業且初次跨域尋職的青年,克服異地就業的障礙,協助其儘速進入勞動市場,政府推出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符合條件補助最長可領12個月,以下整理請領資格、補貼金額與申請方式一次看。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申請資格
1、年滿18至29歲,未在學而有就業意願且初次跨域尋職之本國籍青年。但畢業於高級中等學校者,不受年滿18歲之限制。
2、初次跨域尋職:指於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前未曾參加勞工保險,且推介或就業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補助金額
求職交通補助金
每次500元,情形特殊者得於1,250元內核實發給,1年以4次為限。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依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每月核發,最長以12個月為限。
‧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1,000元/月
‧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2,000元/月
‧70公里以上:3,000元/月
補助期限最長12個月。申領租屋補助金或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於補助期間得互相變更申領,合併領取期間以12個月為限。
搬遷補助金
核實發給,每次最高30,000元為限。
租屋補助金
自受僱且租屋之日起,以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以12個月為限。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申請方式
1、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就業諮詢推介跨域面試或就業,面試或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2、因面試或就業有交通往返、需搬離原日常居住處所或需租屋居住事實(搬遷後居住處所或租屋處所需距離就業地點30公里以內)。
3、符合申請要件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30日,得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青年跨域就業促進補助申請期限
求職交通補助金
經就業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推介地點與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者,得申請之。
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
勞工於連續受僱滿30日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搬遷補助金
勞工於搬遷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租屋補助金
勞工於受僱且租屋之日起90日內提出申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力發展署》
責任編輯/蔡惠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