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過世後留下房產「小心百萬稅金找上門」!國稅局教3招合法節稅,鉅額稅金歸零免繳

2024-12-30 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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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家人過世留下的房產,國稅局教3招合法節稅!(示意圖/取自photo-ac)

繼承家人過世留下的房產,國稅局教3招合法節稅!(示意圖/取自photo-ac)

小林幾年前繼承了母親留下在台中的5樓公寓。林媽媽是108年1月購入這處房地,並在110年5月不幸去世。小林繼承了這間公寓時,當時「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合計200萬。房客退租後,小林決定在113年2月將 繼承房屋出售,成交價為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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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高達百萬?

小林在申報房地合一稅 時,減除200萬元成本、按成交價3%計算費用15萬元,課稅所得285萬元。小林想他從110年5月媽媽過世繼承到出售,持有期間超過2年、但未超過5年,適用稅率35%,繳房地合一稅99.75萬。

稅金好高心好痛!

省稅秘訣1: CPI指數調整計算成本

國稅局審查後發現,小林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並未依CPI調整計算成本。小林是在110年5月繼承房地,當時的物價指數為99.58,113年2月賣出時,物價指數來到107.26。經過調整後,現值應為原本現值的107%,即214萬元。因此,課稅所得調降為271萬元。

省稅秘訣2: 繼承屋,持有期間如何計算?

更重要的是,繼承屋的持有期間並非從繼承日計算至出售日,而是小林的持有期間加上被繼承人林媽媽的持有期間。也就是說,林媽媽從108年1月購買公寓,到小林在113年2月出售,持有期間共計5年又1個月。因此,房地合一稅率由超過2年未逾5年的35%,降低為持有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的20%。

房地合一稅,減少快一半!

因為CPI指數調整取得成本,課稅所得調降為271萬元。再加上繼承屋持有期間重新計算,房地合一稅率由35%降為20%。小林的房地合一稅由原本申報的100.8萬元降低為54.2萬元,稅金減少快一半,可以辦理退還多繳的房地合一稅,小林高興得跳起來!

省稅秘訣3:善用房地合一稅自住優惠

還有,如果你的繼承屋是父母和自己自住。千萬別忘記,根據房地合一稅規定,個人出售自用住宅若符合一定條件,可以享有400萬元的免稅額,還有10%的優惠稅率。小林的繼承屋如果是自住房,最好再等一下,等滿6年再出售,因為課稅所得288萬扣除400萬元的免稅額後,房地合一稅直接「歸零」。

R姐貼心提醒

了解稅務規定和計算方法,對於減少稅務負擔和保障自身權益非常重要。如果你也有類似的經歷或問題,記得向專業人士諮詢,確保自己不會因為疏忽而多繳稅款。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R姐財富方舟-廖嘉紅 

責任編輯/林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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