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女子先前指控跟另一名程姓男子前往KTV歡唱後遭對方性侵,未料此後更崩潰輕生;程男否認犯罪,但仍被檢方依「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起訴。不過,此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因證據不足,最終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程男曝女子早有憂鬱症病史
根據判決書內容,台北市一名女子於2023年2月在友人的介紹下認識程姓男子,2人在2月28日初次見面後一同至KTV歡唱直到隔日凌晨結束。原先程男、女子以及其他友人打算各自搭乘計程車返家,但程男卻要求女子陪同回家。
不料,程男和女子到家後卻性情大變,不顧女子反抗、對其性侵得逞,且過程中並未採取安全措施。該名女子聲稱因此事導致身心受創,後因憂鬱症加劇,最終在7月選擇輕生。
程男後續被依強制性交罪調查,經檢方偵結後,改依強制性交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將他起訴。不過,程男極力否認犯行,表示雙方自認識後即發展為戀人關係,曾短暫同居,強調當時發生性關係是你情我願,並非強迫。
程男指出,女子早已患有憂鬱症,並曾多次在爭執中以自殘方式威脅,自己無法承受情緒壓力才在2023年4月底提出分手,要求女子搬離住處。
法院認定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法官審理過程中,仔細檢視了雙方的對話紀錄,以及女子與閨蜜的訊息內容,發現2人在交往初期經常表現出情侶間的親密,女子也曾向閨蜜表達「脫單」的喜悅,但事發後,女子突然向閨蜜透露計劃「走法律程序」提告性侵,態度出現劇烈的轉變。
法官認為,檢方提出的證據無法證明女子曾遭受強制性交,加上女子與程男交往期間的訊息顯示雙方互動多為甜蜜,且女子在事發後5天才決定提告,缺乏即時性和連貫性,最終判定檢方舉證不足,宣告程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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