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南竿鄉近日發生一則啼笑皆非的交通違規案例,一名駕駛行經福沃港附近路段,因未禮讓行人被科技執法設備取締,罰款6000元,仔細檢視罰單上的照片後,意外發現當時過馬路的行人竟是他的兒女,引發網路瘋傳與熱烈討論。
科技執法拍下全家福,笑翻網友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PO文曬出一張罰單,只見罰單顯示,一名駕駛在去(2024)年12月28日因未按規定禮讓正在過馬路的3名行人,遭科技執法取締,並被罰款6000元,而原PO和他的姐姐就是3名行人中的2人。更逗趣的是,原PO還在文中忍不住苦笑道:「我爸喜獲1張6000元未禮讓行人,然後行人是我跟我姐。」
貼文發出後,隨即吸引大量網友留言:「好貴的一家人合照喔」、「這張全家福很值得收藏」。不過也有其他網友指出,照片中的車輛在轉彎時,與行人之間的距離超過了3格斑馬線,上述情況其實可以提出申訴。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轉彎路段時,應停車禮讓行人優先通行,違反者將被處以12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罰款;若汽車駕駛人遇到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未停車禮讓,將面臨2400元至7200元的罰款。該法規自2023年3月起由交通部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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