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贈與兒女不到244萬,卻被慘課15萬稅金!「做錯1件事」國稅局直接連補帶罰

2025-02-13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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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財產時若總額未超過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即可免申報贈與稅,但額度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示意圖/取自photo-ac)

贈與財產時若總額未超過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即可免申報贈與稅,但額度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示意圖/取自photo-ac)

為了避免未來遺產稅問題,不少父母會選擇一步步分批匯款給子女,但務必注意這項規定,以免要繳更多稅金!國稅局提醒,贈與財產時若總額未超過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即可免申報贈與稅。但要注意,這個額度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並非依每位受贈人分開計算。若超過免稅額卻未申報,可能面臨補稅甚至罰款,此外,若因產權登記等需要贈與稅免稅證明書,也必須在贈與發生後30日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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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內贈與兒女不到244萬,卻被慘課15萬稅金!

國稅局解釋,《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2條及第25條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若進行多次贈與,應合併計算,並在最後一次贈與時一併申報繳稅。然而,有些民眾誤以為免稅額是按照受贈人計算,導致被連補帶罰。

實際上,贈與稅的免稅額244萬元是以「贈與人」為單位計算,而「每年」或「一年內」則是依照曆年制(即1月1日至12月31日)來計算。

舉例來說,林先生在113年3月1日和10月1日分別贈與兒子、女兒各200萬元,他誤以為自己未超過每人244萬元的免稅額,因此沒有申報贈與稅。但國稅局查核後發現,林先生一年內累計贈與金額已達400萬元,已超過免稅額必須補稅,課稅贈與淨額為156萬元,補徵稅額15.6萬元,並依未申報裁處罰鍰。

贈與總額:400萬元
扣除免稅額:244萬元
課稅贈與淨額:156萬元
適用稅率10% → 應補繳贈與稅 15.6 萬元(另有未申報罰款)

國稅局提醒,若有財產贈與規劃,可善用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透過分年贈與來降低稅負。此外,若已超過免稅額卻未申報,建議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主動補報,以減少罰款,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資料來源:《財政部》(相關報導:勞保剩4個月滿30年,該提早退休一次領或等60歲領月退?專家分析「1最佳時機」領最多更多文章

責任編輯/蔡惠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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