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無病、無痛的人,身體健康,且年紀輕輕,只因對人生感到悲觀沮喪,她是否就有權決定自己生命的終點?
安樂死的出現,讓許多承受巨大病痛的患者,能選擇有尊嚴地離開人世。那麼心理疾病的苦痛,是否也可視為安樂死的理由呢?在比利時一名24歲的女子,儘管身體健康,卻聲稱獲得醫生批准安樂死。現在,她正興致勃勃地規劃著自己的葬禮。
熱衷於規劃自己喪禮
「生命,並不屬於我。」據《每日郵報》報導,自稱為蘿拉(Laura)的少女向比利時的報社透露,自己的誕生純屬意外,而她的父親又有酗酒問題,從小她就對人生感到悲觀。隨後她被交由其祖父母照顧,祖父母雖然給予她安全感與心靈的平和,卻阻止不了她嘗試自殘。
蘿拉21歲時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並在那裡認識了有相同傾向的病友。一年半前,這位朋友已先行接受安樂死,無形中加深了她尋求了結生命的意志。
她承認母親和祖父母會對自己的離去感到相當難受,不過現下她相當熱衷於規劃自己的葬禮。
18歲以下的兒童也可要求安樂死
2002年比利時通過安樂死法案,是繼荷蘭之後,全世界第二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當病人不堪精神與肉體上的折磨,在意識清醒的狀態表達強烈死亡意願時,醫生可合法實行安樂死。而據《衛報》報導,近年比國安樂死人數大幅攀升,2013年即高達1807例。去年2月,比利時投票修法,解除安樂死的年齡限制,使18歲以下的兒童也有權提出安樂死的要求。比國成為第一個通過兒童安樂死法案的國家,而這項法令也在國內外皆掀起極高的爭議與批判。
生命長度 誰來決定?
在比利時,除了重症患者,越來越多擁有精神疾病與其他非絕症患者,也都被獲准安樂死。有一對45歲先天失聰的雙胞胎,因為彼此視力逐漸衰退,未來將看不見對方,他們決定申請安樂死,於2012年12月施打毒液。
荷蘭、比利時、盧森堡這三國不僅將安樂死合法化,其中更包含「主動安樂死」,意即在病人主動的要求下,替病人結束生命。死亡本來就是無法避免的事情,但生命的長度,到底能不能由我們自己決定呢?而安樂死又到底是「安樂」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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