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台灣公投受挫,同志平權運動路在何方

2018-12-0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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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同志婚姻是否該入民法?抑或另立專法,成為公投案爭論目標。(圖/BBC中文網)
台灣的同志婚姻是否該入民法?抑或另立專法,成為公投案爭論目標。(圖/BBC中文網)

專法如何設立?

早在2017年5月時,台灣的最高法院已經就現有憲法釋憲,明定須在2年內修正或是制定相關法令來保障同性婚姻,如果逾期未修正或立法,同性伴侶即可依現行民法規定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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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判決,無疑是讓同性婚姻權利邁進一大步,但也引起部分人士的反彈,民法的「一男一女」婚姻定義不該被改變,應該用「同性伴侶專法」保護,因而掀起了這次的同性婚姻是否該入民法的公投互搏。

反同志婚姻入民法的組織「下一代幸福聯盟」總召,同時也是公投發起人的游信義對BBC中文記者表示,這次公投結果是明確表示,民法定義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是不能被拆解的。游信義還說,未來會與同志團體「理性溝通」,大家一起找出更適合同志朋友的婚姻保障制度。

對於同性婚姻,游信義強調絶對是不同於一般婚姻:「如果把婚姻制度改了,既有的兩性秩序會瓦解,一男一女的倫常體系也不復存在」。他表示自己絶不歧視同志存在,也尊重同志的權益,但不會妥協同志人士想要挑戰法律下既有公共制度的意圖。

但對苗博雅等支持同志婚姻入民法的人來說,民法本來就應適用所有中華民國公民,加上當時釋憲時已經明確說出婚姻自由一定要平等保護,她認為如果另立專法,等同是過去美國白人對待黑人族群般,變相隔離同志族群。

她並補充,台灣是世俗國家,不是宗教國家。但是她在過去很多辯論場合下,看到有很多特定宗教團體人士,出來反對同志婚姻,但其實都是他們背上教義後,強加給其他人群的結果。

苗博雅認為,所有的信仰都是教人去愛,不要去阻撓其他人的幸福,台灣有宗教自由,但有些人用他們自身的宗教堅持,強加在世俗國家的民法上,「也許一時吧(有效),但長久下來,我們會走向一個民主共和國家該有的樣子。」

同志權利下一步

放眼亞洲,台灣曾一度是最接近同性婚姻可以實質合法化的國家,然而現在在公投過後,台灣政府必須要參考公投結果,並作出適當地回復。同志婚姻雖然依舊會立法保障,但無法入民法,對同志族群的打擊,顯然不是一時半刻可以恢復的。

對於反同志婚姻入民法的一派,重申要提同志伴侶專法,苗博雅輕鬆地回應:「他們要提案是他們的自由,但我相信,未來的某一天,台灣會迎接真正的婚姻平權」。

游信義則說,台灣人對於同志一直是很友善的,可以合法登記伴侶跟辦結婚儀式,就連他也有同志朋友。但他認為是部分激進派同志人士為了自已利益,想要修改民法規範,這是很不可取的。他說:「婚姻不就是為了孩子嗎?那不然是為了什麼?」。

他並補充,民法保障的異性婚姻是高於任何一切的,同性婚姻的「價值跟重要性沒有那麼高」。游信義認為同志人士一直口口聲聲喊人權,但他們要去探討,同志人士也是異性結合下出生的,對於同性人士一直抨擊他歧視,他覺得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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