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很多人都說,真正知心的朋友通常都是學生時代認識的,因為那個時候彼此之間沒有利益關係,朋友之間的交往單純;而出社會後人與人之間的相處難免會有一些「互相利用」的成分,不管是工作上認識的新夥伴、或者是興趣社團裡的的新朋友,很常是「因為XXX事件需要別人幫助,所以找XXX」。當然這未必是壞事,彼此幫助,也許未來的某一天也會輪到你需要別人幫忙,功利一點的話,也可以想成是一種「預借人情」。
但當兩個人的關係建立在互相利用上,還可以發展出同事以上的情誼嗎?還是應該要工作歸工作、朋友歸朋友呢?如果彼此成為朋友,卻在工作上有些摩擦,難道不會很尷尬嗎?
人際關係是一輩子必修的學分,前陣子我收到一封信,語中帶點無奈的表示,跟同事應該成為朋友嗎?她跟同事們很要好,但是近日跟其中一位有誤會導致互不理睬對方,公事上是沒甚麼問題,因為沒太多需要交集的地方,可是從朋友角度有點不舒心,畢竟每天都要相處嘛,其實是否同事跟朋友分開會比較好?
這篇文章被我分享到 《學長姐說》的社團,有人說「隨緣」,有人說「同事無法當好友」,甚至還有人出主意「假裝和好,成為他的猶大」他沒有發表情符號,但我幾乎都能看到紅色小惡魔的表情圖示在閃耀。
眾人的留言,勾起一段我在國外打工的陳年往事……
還記得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有時候要的不多,只是一個平平淡淡的生活,陪我走到最後的愛人,陪我瘋癲到永遠的朋友。」偏偏真的擁有,卻又談何容易。
曾經我很在意認同,希望被所有人都喜歡;希望能夠在工作的的時候交到好朋友,希望能夠在下班了以後找到談得來的同事出去閒晃。
異鄉的我,在國外沒有什麼朋友,希望透過打工的機會交到朋友,那年我19歲,為了在老外的國家交朋友做了很多努力。
同事遇到工作的問題,我會試著幫他處理,不管自己的工作已推擠如山,總是會想「朋友嘛,不必計較」。
同事需要跑腿的時候,我也會熱情以對,就算提著好多人的午餐,真的很重,但總是會想:「沒關係,吃一點虧沒什麼。」
為了交朋友,太過努力討好別人卻忘了對自己好。
為了交朋友,誤以為付出多一點就會被更喜歡一點。
為了交朋友,忘記最基本的道理 - 失去底線,失去自己,連最基本的尊重都沒有了,何來談友情?
我做了很多的傻事,只為交換虛無縹緲的友情,卻忘了真正的友情不是交換來了,而是生活中共同經歷的點滴。
有一次,我照例幫大家去買午餐,午休時間有限,我趕著回到打工的地方。走在路上,大概是太急了吧,不小心打翻一碗熱湯。回到打工的地方,那個老外同事首先關心的不是我有沒有被燙到,而是我害得他沒有湯喝了,該怎麼賠償......不然,他就不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