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完這張考卷,根本像是在開貿易公司了!
我另聽過一個在Warwick大學讀商學碩士的朋友說,教授會利用「職場劇場」(work play)形式作為教學、測驗的方法。這個方法是,教授會和學生鋪陳某件個案的大致背景,例如兩個公司在談判是否合作進軍印度市場,如果合作,雙方權利義務又各是如何。接著,由同學扮演兩個公司的負責主管、專案經理、財務分析師等上場進行談判。當然,他們都是有做功課的。
這個「職場劇場」像是個遊戲,同時也是教學,也是測驗。因為教授會邀請在業界人士來評分與指導,他們會基於對業界的經驗與理解,分析雙方行動與判斷的合理性、效果,並且給學生在各角色上行動的建議:包括談判時應該多強硬、下屬在談判場合應該如何協助主管⋯⋯
教授們,別再宅在研究室了!
無論是實境教學、實例測驗、職場劇場⋯⋯其實都可以運用在各種和「實務場域」有關的科系教學之中。例如社工、商業、警察、各種教育系(特教、幼教)⋯⋯其實在美國法學院行之有年的「模仿法庭」,也是相似的思維下的產物。
這樣的教學方式有多種層次的好處:
一、幫學生做好面對產業環境的預備,了解在職場上可能遇到的各層面挑戰。
二、幫學生了解產業中的多種角色,以及之間的權力責任關係,以及可能的互動形式。
三、確認實務性質的課程教學,確實和實務場域的需求接軌。
這樣的教學其實並不容易,很考驗教授多方面的知識與能力:對實務的理解,在實務界的人脈、引導討論的技巧、創作靈活的考題⋯⋯要這樣教課,是不可能按照教科書(及附送的光碟片),也不可能每天窩在研究室當不過問世事的宅教授,就把課堂打發掉。
文/謝宇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想想論壇(原文標題:【學與業壯遊】 演戲和閱讀郵件,其實是大學教實務的好辦法──《大學的藝術》之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