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不好,就問斬?近年中國頻傳傷醫、殺醫事件,但其實這類醫療慘劇在該國歷史屢見不鮮,例如晚唐時期,一位公主因病過世,帶走二十幾位御醫陪葬,親族數百人牽連獲罪……後來,清朝人想了個好方法來處理醫療糾紛!
晚唐時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宮廷醫療慘案,史書記載:
「(咸通)十一年八月,同昌公主薨,懿宗尤嗟惜之。以翰林醫官韓宗召、康仲殷等用藥無效,收之下獄。兩家宗族,枝蔓盡捕三百餘人,狴牢皆滿。」-《舊唐書.列傳》
宋代孔平仲《續世說》對此事的補充記載:
「公主薨,懿宗殺二十餘人,收捕其親族三百餘人繫京兆獄中。」
原來,當時在位的是懿宗李漼,此時大唐已經風雨飄搖,此君是唐朝最後一個在長安平安度過帝王生涯的皇帝,他對政治不感興趣也極不成熟,卻好大喜功,沉湎享樂,猜疑心又很重,在位不過十來年,居然換了二十一位宰相!
他有一位愛女同昌公主,被父皇視為掌上明珠。這位如花似玉的皇家公主出嫁到韋家不到四年就不幸染上重病,御醫韓宗紹、康仲殷等為公主治病,但未見起色,可憐的公主二十歲便香消玉殞。
這可急壞了韋家的人,他們為擺脫責任,趕緊派駙馬韋保衡到宮中稟報公主死訊,韋保衡擺出一副傷心欲絕的模樣,在唐懿宗面前一邊講述公主臨終前的情形,一邊痛斥御醫們診療不當,誤投藥石。
唐懿宗猛聽到愛女的死訊,簡直五雷轟頂,趴在龍椅上嚎啕慟哭、痛不欲生,哀痛中,他把駙馬的話照單全收,把女兒的死全部歸責於御醫頭上。當即,皇帝宣旨上朝,一面不停地掉淚,一面降旨將二十幾個為同昌公主診治過的御醫全部斬首。二十幾顆頭顱含冤落地,他們的親族數百人也牽連獲罪,全部收入京兆大牢之中。
諷刺的是,這位殘忍的帝王卻篤信慈悲為懷的佛教,主持過唐朝最後一次隆重迎奉佛骨的儀式,用他自己的話說是「為百姓祈福」,實際上是想給自己帶來福氣,是為了「聖壽萬春」。可惜佛骨真身舍利並沒有為這位倒行逆施的皇帝帶來福蔭,佛骨迎入京師當年,懿宗就已經「疾大漸」,身體到了無力回天的地步,很快便嗚呼哀哉,年僅四十歲。此時距離同昌公主的死,不過三年。
今天的醫療糾紛與盛怒之下的皇帝老兒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吧。《唐律疏議》云:
「諸醫為人合藥及題疏、針刺,誤不如本方,殺人者,徒二年半……其故不如本方,殺傷人者,以故殺傷論;雖不傷人,杖六十。」
當時法律已明文列醫師不按指南準則行醫,出現醫療事故後的處理辦法。且不論太醫是否有過失,抑或公主是否得不治之症,皇帝的一紙判決足見其對法律的蔑視,對生命的冷酷。
中國的法律畢竟是在艱難中前進的,到了宋朝,《宋刑統》對醫德、醫療事故、民眾醫藥、飲食衛生、衛生保健、囚犯醫藥衛生管理等醫事管理都制定了懲處的法規,律令將醫師的責任事故、技術事故區別對待,使醫師不致遭誤殺。
今日當然沒有人敢凌駕於法律之上,想殺誰就殺誰,但有些執法人員無非就是對著文書照本宣科,依葫蘆畫瓢,一副書呆子的模樣,再加上主觀臆測、閉目塞聽,於是造就了一場場啼笑皆非的爭議。
明清之際,醫患糾紛已出現了現今所謂的「第三方鑑定」,如《大清律例》有懲處「庸醫殺傷人」的條文規定:
「凡庸醫為人用藥、針刺,誤不如本方,因而致死者,責令別醫辨驗。」
意思是說如果不按照國家藥典規定的驗方開藥,致人死亡,需請與當事人沒有利害關係的其他醫師來檢驗,辨別其處方是否合理、有無失誤。「責令別醫辨驗藥餌穴道」之類,不就是第三方鑑定嗎?
諷刺的是,時至今日,這種鑑定與調節的方案仍不時見諸輿論,殊不知,這早已不是什麼新鮮的主意,幾百年前的古人就已經想到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時報出版《歷史課聽不到的奇聞:那些你不知道的醫療外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