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大學畢業那年,一位男同學和一位女同學結婚,在酒店裡舉行婚禮。按照規矩,我要送上一筆禮金,順便再去喝一頓喜酒。為了不耽誤喝喜酒,那天我老早就趕到酒店,只見大門口電子螢幕正滾動播放如下內容:恭賀張××先生、王××小姐,喜結良緣,永結同心。
我看得一愣,不對啊,這對新人我都認識,都是我的同學,××小姐明明姓張,怎麼改姓王了?莫非酒店工作人員馬虎大意,把字幕弄錯了?又或者張××先生和張××小姐鬧翻,臨陣換將,另娶了一位姓王的女孩?
我趕緊殺進大堂,新郎在,新娘還沒到。我把新郎拉到一邊,悄悄問他:「哥們兒,王××是誰?」他說:「就是張××啊!」「她怎麼改姓了呢?」「婚禮主持人讓改的啊!他們說我們兩個都姓張,不太吉利,臨時給她改個姓,等結完婚再改過來。」我恍然大悟。同姓男女不能成婚,這是中國的傳統習俗。
《左傳》云:「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同姓男女婚配,不利於繁殖後代。
《國語》云:「娶妻避其同姓,畏天災也。」娶妻要避開同姓,否則上天會降下災禍。
《白虎通》云:「同姓不得相娶,皆為重人倫也。」同姓之間為什麼不能婚配呢?因為違背人倫。
二十四史中的《北史》載有北魏孝文帝關於婚配的論斷:「夏殷不嫌一族之婚,周世始絕同姓之娶。」假如北魏孝文帝沒有說錯的話,在傳說中的夏朝和遠古的商朝,同姓同族應該還是可以成婚的,但是從周朝開始,同姓不婚已經成為中華習俗的一部分。
在遠古中國,同姓往往意味著同族,意味著同處一個部落,部落成員血緣相近,血脈相同,假如結婚,那就是近親結婚。現代人都知道,近親結婚違背優生學,生出的後代有可能品質不佳,造成智商或生理上的先天缺陷。先民未必懂得優生學,不過他們在漫長的近親婚配史中必定發現了許多失敗的案例,漸漸認識到近親結婚不好,最終將同姓同宗的婚配列為禁忌(卻沒有將表親婚配列為禁忌)。
(延伸閱讀:在宋朝,表親通婚甚至是一種流行)
按《左傳》記載,晉國公子重耳逃到鄭國,鄭文公不接待他。為什麼不接待呢?因為重耳他爹姓姬,他媽也姓姬,他是同姓婚配的產物,所以重視同姓不婚傳統的鄭文公看不起他。從周朝到秦漢,從魏晉到唐宋,中國一直有同姓不婚的風俗,甚至還把這個風俗上升到了法律層面。以宋朝律法為例:「諸同姓為婚者,各徒二年。」同姓的一男一女結婚,被官府發現,將會處以兩年徒刑。
當然,古代中國的法律和現實往往是脫節的,紙面上的規定未必能在現實中得到實施。查《三朝北盟會編》:「俊有愛妾,錢塘妓張穠,知書,俊文字,穠皆與之。」說的是南宋大將張俊娶杭州妓女張穠為妾,張穠知書達禮,文化水準高,張俊平日的公文和書信,都由張穠來代辦。張俊姓張,張穠也姓張,他和她同姓,卻結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