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同姓結婚」要坐2年牢,表親通婚卻很流行!揭中國古代詭異的婚姻制度

2019-02-10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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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認為,同姓不婚僅限於娶妻,不限於娶妾,張俊娶同姓的小妾,並不違背傳統習俗。但是被儒家奉為傳統習俗之聖經《禮記‧曲禮》寫得很清楚:「娶妻不娶同姓,故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娶妻不可以娶同姓,納妾也不可以納同姓,假如在戰亂之際和風化之地娶妾,無法得知妾的姓氏(例如女方自幼被拐賣,不知道生身父母是誰),那就要請神仙來幫忙,好好占卜一下。假如占卜結果顯示該妾與你同姓,仍然不能迎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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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文官武將多如牛毛,違背同姓不婚習俗者極其稀少,目前僅發現張俊一例而已。不過普通老百姓中,同姓成婚的可就多了。宋哲宗在位時,禮部官員魏承訓上奏說:「同姓而婚,例有明禁,而閩中愚民不曉禮法,同姓合娶者所在多有。」官府雖然對同姓婚配明令禁止,但福建一帶違背禁令者比比皆是。宋代福建有兩大姓,福州人多姓林,建州人多姓葉,如果葉姓與林姓通婚,當然不違背禁令,可是在方圓百里內均為林姓或均為葉姓的情況下,官府總不能強求當地百姓跋涉百里以外,去完全陌生的地方向完全陌生的異姓求婚啊!

作者介紹|李開周

1980年生,中國河南開封人,青年學者,《南方都市報》專欄作家,曾在《新京報》、《中國經營報》、《世界新聞報》、《羊城晚報》、《中國烹飪》和《萬科周刊》等媒體開設專欄。
著有《民國房地產戰爭》、《誰說不能從武俠學化學》、《誰說不能從武俠學物理》、《包公哪有那麼黑》、《擺一桌絕妙的宋朝茶席》、《過一場歡樂的宋朝新年》、《吃一場有趣的宋朝飯局》、《歷史課本聞不到的銅臭味》等。

本圖/文經授權轉摘自時報出版《逛一回鮮活的宋朝民俗》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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