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南韓也有「同姓不能結婚」的習俗嗎?從宋仲基與宋慧喬的婚事看韓國傳統

2017-10-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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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明星宋仲基、宋慧喬傳出婚訊甜蜜蜜,然而大陸微信帳號「我還真的不知道」發文指出,兩韓自古有同姓不婚的習俗,多多少少受到昔日「宗主國」中國的影響。

(本文圖片截圖自潘朵拉生活台@youtube

文章說,南韓社會同姓者甚多,有調查顯示,在南韓,光是「金」、「朴」、「李」三姓民眾就分別占全國人口的20%、15%和8%,加上南韓地理面積狹小,同姓者的確有很大可能是近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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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表示,朝鮮半島三國時期,同姓至近親仍是可以結婚的,特別是高麗王室尤愛近親通婚。王室間近親通婚,除保證血統外,男方看重女方娘家資源並希冀借此機會得以利用,可說是變相的「結盟」。

但久而久之,這一習俗也造成整個國家病弱人口增加,人口素質的下降,人民的健康尚不能得以保證,遑論加強經濟文化建設乃至徵兵討伐。至高麗後期,高麗君主忠烈王效仿元朝,下令同姓不得結婚。後高麗覆滅,李朝也延續同姓不婚的法令。

李朝覆滅進入日據時代,後南北韓分裂,這一習俗一直沒有改變。1957年,南韓政府頒布的民法中規定,「同姓同本」者不得結婚。「同姓同本」意即相同姓氏和本源的男女雙方不得結婚。

這樣的規定對同姓結婚稍有彈性。舉個例子,某宋姓情侶,一名來自「嗯津宋氏」(宋仲基),另一來自「礪山宋氏」(宋慧喬),即使同姓,由於本源不同,還是可以成婚的。

上世紀中後葉,「同姓同本不婚」的理念阻礙許多自由戀愛的年輕人的婚姻之路,雙雙殉情者亦履見不鮮。即使不顧世俗反對,孩子出生後仍然無法註冊戶籍,隨著時間流逝,這一習俗愈發為人所詬病。

南韓政府於1978、1988、1995年特別允許同姓同本者結婚。據統計,近幾年每年都有數以萬計的同姓男女登記結婚。

南韓民法現行規定,直系血緣8等親以內的男女雙方無法結婚,這也算是變相取消「同姓不婚」的法律約束。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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