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大政奉還後,日本進入明治時期,此時期的日本人對待愛奴人方式不但沒因此改善,反而變本加厲,企圖透過一連串的「改造工程」來同化。最誇張的就是,明治政府在沒有派代表與愛奴人協商的情況下,於 1869年直接二話不說地收歸蝦夷地,改名為北海道,一步步想將愛奴人同化。到了1899年,日本政府還設立「北海道舊土人保護法」。
日本政府視愛奴人為「舊土人」,可以說是相當不尊重,就像國民黨以前稱台灣原住民為「山胞」一樣,把他們當成「未開化」的次等人,幫它們貼上「落後文明」的標籤。此外,這個保護法,不但沒保護愛奴人,反而是毀滅他們的文化,依照該保護法,愛奴人被自動授予日本國籍、被禁止以愛奴語溝通、被禁止任何與狩獵、魚釣、祭祀等有關的傳統行為。
北海道自此被反客為主,原本進入蝦夷作客的和人,透過同化政策搖身一變成為了蝦夷的主人,而真正的主人 – 愛奴人反到被這些「客人」掃地出門,最後還淪為日本人的「寵物」。1903年日本政府於大阪舉辦「內國勸業博覽會」,設置「落後人種」展區,展示北海道愛奴族、台灣的原住民、琉球人等「土人」。
之後甚至也有些人會以「あ!犬!(啊!有狗!)」的方式來揶揄愛奴人,因為愛奴的發音為アイヌ(a-i-nu),原本是指人的意思,但因イヌ(i-nu)的發音正是與日文「犬(i-nu)」的發音一致。因此許多愛奴人不希望你稱呼他們為愛奴人,反而希望你能叫他們「烏塔利(ウタリ,u-ta-ri)」,「烏塔利」在愛奴語中有夥伴的意思。
時至今日,雖然近年透過愛奴人自己,及其他地方團體不斷請願之下,終於讓日本政府設立了「愛奴文化振興法」以取代原本的「舊土人保護法」,但早年日本政府對愛奴人的傷害依舊難以抹滅,未來日本政府在守護其傳統文化上,仍需要很大的努力。
責任編輯/潘渝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