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環保局於18日針對大寮區大發工業區進行「夜鷹專案」稽查,發現大發工業區外大排溝有廢水污染情事,稽查人員沿上游巡查,查獲工業區內廠商建○公司將其未處理之廢水,直接繞流排至廠外雨水溝,其繞流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18條之1,後續將依同法第46條之1裁罰6萬至2000萬元罰鍰;另稽查人員現場立即採集水樣送驗,俟水質檢測報告結果將依違反水污法40條規定進行裁處。
環保局表示,為防止不肖業者於夜間非法排放,環保局已針對高雄市八大流域進行「夜鷹專案」採不定時、不定點夜間稽查。18日至大發工業區巡察時,稽查人員聽到雨水溝有異常排放水聲,判斷不尋常,進一步查察發現排溝內有不明廢水排放,立即往上游展開追查,發現工業區內一家冷凍食品製造業,未將其廢水應經過廠內處理設施處理後,再透過污水下水道系統納入大發工業區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而將廢水直接繞流排放至廠外排溝,嚴重污染林園大排水質。
嚴重影響林園大排水質 違規排放依法予以重罰
環保局指出,經查該食品廠屬水污法列管事業,從事毛豆加工,依其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書,產出原廢水量約34CMD,原水濃度BOD及SS分別為800及500 mg/L,需經過前處理、接觸氧化池及混凝沉澱等程序,將原廢水BOD及SS分別處理至70及60 mg/L以下,才可排入大發工業區污水處理廠,而該廠廢水未經廠內處理設施處理,其水質BOD及SS已超過排放地面水體放流水標準(均為30mg/L),直接繞流排放原廢水,高濃度廢水夾帶大量有機物,排入河川水體經細菌分解後變黑變臭,使河川水質惡化,嚴重影響林園大排水質。
環保局呼籲,請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善盡管理職責,掌握廠區內事業單位廢污水排放情形。業者應妥善處理製程產出之廢水,禁止以任何非法形式排放廢水,環保局將持續執行「夜鷹專案」,若經稽查人員查獲違規排放行為,將依法予以重罰,以遏止非法排放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