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農田灌溉水圳再傳廢水偷排!環保署與檢警聯手查獲,一家電鍍廠夜間偷排廢水至廠區下方大型排水道中,並匯流至東西二圳;經檢驗發現其廢水含有多種毒性化學物質,有害健康的重金屬最高超出放流水標準4452倍。業者因違反《水污法》已遭移送法辦,環境督察總隊大隊長李金福表示,其行為依《水污法》裁罰標準,日後應可處600萬或700萬元的罰鍰。
環保署、彰化地檢署與警政署保七第三大隊於選舉期間發現,彰化市東西二圳附近的電鍍廠經常在夜晚將電鍍製程廢水排入其廠區下方的大型排水道,並匯流至東西二圳中,經多次採樣檢測後,發現其排放廢水中含有六價鉻及氰化物,分別是第二、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濃度最高達到其放流水標準的112倍及174倍;另外還驗出有害健康的銅及總鉻,最高超標467倍及4452倍。
該電鍍廠自2010年起營運,現遭勒令停工。彰化地檢署已經依照涉犯《水污法》第35條申報不實、第36條蓄意排放含有害健康物質廢水,將業者移送法辦。
對這次污染可能產生危害,李金福說明主要會對環境生態、圳裡的魚蝦有比較大的影響;至於是否影響耕種中的農田,還要視農民灌溉時間與電鍍廠偷排放的時間有無吻合,倘若該廢水流到下游被引去灌溉,就可能污染作物。
由於排放的水流不大、排放後就會被稀釋,污染物質卻可能滲到附近土壤裡,彰化市環保局將持續進行後續土壤採樣化驗。
偷排廢水已有先例 5年來已勒令30家永久停工
李金福表示,其實這早非當地首例,彰化、高雄、桃園都有許多電鍍金工業者,我國出口的水五金更有高達6、7成來自彰化。他指出,從2013年起至今,已經陸續在彰化和美一帶查獲30多家電鍍金工業者偷排廢水,後續皆勒令永久停工;東西二圳下游一帶的農田有不少仍在整治當中,有些整治完成、有些還沒完全消除污染,如今又再新增1家可能的污染來源。
環保署表示,該電鍍廠雖有廢水處理設施,卻為節省處理成本,以非法方式繞流排放未經處理的有害廢水,其行為違反《水污法》第7、14條,以及第18條之1繞流排放廢水等規定。李金福說,這次查獲的電鍍業者已坦承污染行為,待刑責訂定後就會決定罰款,其行為按《水污法》的裁罰標準來看,應會處600萬或700萬元罰鍰,且還需追討回相關不法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