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健康食品能減肥瘦身?誇大廣告新北市衛生局開罰!副局長許朝程指出,105年針對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開罰591件違規、裁處1,337萬元。尤以宣稱減肥瘦身類佔第1位,呼籲民眾減重前最好能諮詢醫師,確認自己的身體情況再訂定合理的減重目標,才不會花了冤枉錢又賠了健康。
許朝程強調,位於中和的麗基公司自行誇大「愛之味健字號紅神孅」健康食品,廣告宣稱有效阻止過多脂肪堆積肝臟、腎臟週遭及睪丸週遭等誇張功效,就吞了75件違規罰款累計115萬元。
衛生局表示,麗基公司向愛之味公司買斷的產品,中央核准僅能刊登「根據動物實驗證實,有助於減少體脂肪形成」的內容,但卻自行誇大功效宣稱 1天4顆沒有副作用,6瓶減少6公斤,12瓶減少12公斤」等誇張的廣告詞句,因此,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開出鉅額罰單。
食藥科長劉君豪指出,105年全年度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共2,445件,以食品類1,386件占57%居多,其次是化粧品類662件、27%;以及藥物類397件、16%。銷售平台主要來自電視購物,有371件占62%,其次為官方網站及線上購物等網路,共199件占34%。
衛生局分析,食品廣告內容以宣稱減肥瘦身居多,有184件(56%),其次為宣稱預防癌症、提升免疫力及視力保健居二、三位,分別有37件(11%)及25件(8%);其中「愛之味健字號紅神孅」占單一產品最多。化粧品違規廣告則以除皺抗老產品居冠,共71件(30%),其次為生髮類、抗炎修護居二、三位,分別有64件(27%)及36件(15%)。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新陳代謝科林桓生醫師表示,減重目的主要是在於控制三高與併發症、避免心血管疾病、減少關節負荷等問題,自行吃藥或聽信偏方,不僅不會達到健康減重的目的,反而還吃傷了身體。減重前最好諮詢醫師再訂定合理的減重目標。
林醫師強調,健康的減重速度為每週減重0.5~1公斤;6個月至1年體重下降15%。飲食上除了少吃高糖、高脂肪與高熱量食物外,改變進餐程序,先吃蔬菜,最後吃肉和主食類,同時細嚼慢嚥,延長進食時間與飽足感,以及配合運動及心情放輕鬆,才是戰勝肥胖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