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間,一名不願具名的父親,向警方淚訴,兒子長期沈迷賭博性電玩,每天出入電子遊戲場,已賭輸3百餘萬元並積欠店家賭債上百萬元,還將房子扺押借錢供兒子賭玩電子遊戲機,如果不答應,回家就動手打小孩跟媳婦;該名父親在不願看見兒子繼續惰落,憤而向警方檢舉。
警方接獲情資後,歷近半年的探訪佈線,發現被檢舉的「金王冠電子遊戲場」規模不大,遊戲機檯亦不新穎,有異於一般娛樂性電玩機檯,且位於斗六市圓環一級戰區內,但生意仍不輸其他大型電子遊戲場。
合法掩護非法,業者以「會員制」、「密室交易」躲避查緝
警方調查,該電子遊戲場以擁有合法執照為掩護,在店內擺放各類賭博電玩供顧客賭博並換取現金,並採「會員制」及「密室交易」方式經營,以吸取客人來店消費。客人在贏得賭金後可換取積分卡,兌換現金時,則進入店內之廁所或指定之位置,自行拿取店家放在該處的現金。
26日檢警見時機成熟,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指揮雲林縣警察局督察科前往該店執行搜索,現場共計查扣賭博電玩機檯檯51台、賭資新臺幣9萬5149元及積分卡、代幣、賭資流量紀錄之帳冊等證物。全案經警訊後依涉嫌賭博罪違反電子遊戲場管理條例案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並將移請縣政府撤銷電子遊藝場的營業許可。
雲林縣警察局長許錫榮表示,會持續掃蕩地下賭博性電玩的決心,而且電玩場所藏污納垢,往往成為毒品流通的據點,業者常利用合法掩護非法,假借合法申請之名義,暗中從事賭博情事,且賭博性電玩容易使人沉迷,檢警將全力持續加強取締,以維護社會善良風俗、淨化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