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不只是口號!台北市自柯文哲市長上任起積極推動都市更新,公辦都更案自104年便著手盤點推動,於105年首訂「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並設有專責單位,迄今已持續8年,北市各項都市更新成果也連續8年位居六都之冠,截至今年為止已啟動共28案公辦都市更新案,其中斯文里三期整宅、大直北安段公辦都更案已順利完工,帶動民間相關產業發展,加速北市都市再生願景,讓居民安全、宜居的夢想成真!
北市積極推動公辦都更,優先選定18案公辦都更基地,結合公部門及民間力量推動更新,迄今已有2案完工,6案興建動工,2案完成都更審議核定,4案進入都更審議階段,4案進行招商作業或都更審議前置作業,包含大同區斯文里三期、士林區華榮市場、捷運大直北安段及台北車站E1E2專區公辦案等,帶動民間資金投入與相關產業發展,成果豐碩。
為了協助本市老舊房屋加速改建,充分運用資源發揮最大效益,北市府於109年8月29日公告受理「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2.0專案試辦計畫」,引導居民自行凝聚公辦都市更新的意願與共識達90%(自助),使社區具備推動都市更新的量能,市府始辦理公辦都更(人助),目前10案推動中,迄今已有2案進入都更審議階段,3案同意由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擔任實施者,目前正在進行招商作業或都更審議前置作業。
北市府於111年起推出「臺北市都市更新審議制度興革方案」,除每週一及週五召開審議會外,周三再加開會議分流審查案件,大幅加速審議速度。自100年至108年平均每年召開約40場,109年後召開審議會場次突破近70場,持續增加審議會場次,以加速審議速度。
北市歷年核定更新案件量為全國之冠,近三年 (108-111.7),本市報核案件數 416 件,核定案件數 393 件,核定比率 94%;自 108 年 1 月 30 日都更條例全面修法,將獎勵制度明確化等,平均審議期間自2~3年減為 1 年左右,而168 無爭議案件審議期間更僅需工作天4個月。
為擴大都市更新量能,北市都市更新處已於110年10月29日組織修編,公務人員編制員額由88人增加為107人,人力成長21%,111年5月12日財團法人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轉型行政法人臺北市住都中心,增加公辦都更推動能量。並持續輔導在地居民凝聚共識,協助整合意願高的社區進行公辦都更程序,加速推動更新審議,以實踐公部門及民間共同協力打造更美好、宜居的臺北城市。